专家:“以旧换新”应加强市场化运作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03-30 12:16:5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从本月10日开始,北京家电“以旧换新”有了参考价格。昨日,记者通过采访也了解到,武汉企业版“以旧换新”也正在探索不同的回收模式。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厂商对“以旧换新”市场化进行的进一步探索。

    北京:市民感觉参考价格过低

    此次北京制定的回收参考价格,回收价略低于二手旧货市场的价格,不少准备淘汰旧家电的市民,决定再等等。    虽有10%的补贴,但政府为每类家电设置的最高上限补贴只有250元到400元不等,家电回收价在15元到300元不等。    换句话说,即使购买了价值万元的电视机,最高也只能补贴400元,而家电回收除了空调以外,绝大多数的回收价格都在百元以内。

    武汉:“以旧换新”也能谈价了

    据了解,创维、TCL、长虹、海信等厂家不分品牌、型号享受400元-2000元不等的换购价。厂家回收后,集中交给回收厂,并得到一定的回收费用。    与此同时,也有家电厂家在探索新的回收模式。据海尔市场部负责人姚振国称,海尔与格林美回收公司合作,厂家不参与回收,并培训回收公司员工,回收公司按照产品的出厂时间、型号等细则来估价。    也就是说,交易旧家电时,消费者可直接跟回收厂家谈价钱,把回收费拿到手后,拿着厂家的旧家电抵价折用券去厂家,能享受全线产品100元-500元不等的补贴金额。

    专家: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回收价格应该参考市场价格。”家电专家刘步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无担心地表示,此次定的参考回收价,不够市场化。    对于设定了不同品类补贴的最高上限和最高回收价,却没设定“以旧换新”家电最高销售价和缺失的市场监管的情况,刘步尘表示,“这是在用计划经济方式做市场经济的事情。”    如出现同款彩电一个月前卖3000元,“以旧换新”后卖3500元的情况,这10%的补贴似乎就没有意义了。为了杜绝厂家先涨价后打折的情况,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设立企业诚信保证金,对于损害消费者及国家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没收此保证金并取缔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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