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物价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工时费表》,或通过其他方式将收费标准向消费者明示。
据东莞市物价局成本监测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通知是东莞市电器维修行业协会申请所发,旨在进一步规范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在此之前,物价局同电器维修行业协会就电器维修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了调研。
通知要求,全市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统一使用由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常用电器维修服务工时费表》(以下简称《服务工时费表》),也可报物价局审核监制后印制使用特色工时费表。
通知说,电器维修经营者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工时费表》,也可通过手册、电脑触摸屏和滚动屏幕等方式,将《服务工时费表》所列的项目标准向维修用户予以明示。提供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当在服务前向维修用户明示与《服务工时费表》所列内容一致的维修项目和标准。
物价局表示,鉴于电器维修服务项目较多,各电器维修经营者除公示常用项目外,还必须印制一套完整的《服务工时费价目表》手册供消费者全面查阅。电器维修经营者必须严格按《服务工时费价目表》(含手册)标示的内容和价格进行收费。价格有变动要及时更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服务工时费表》上标明的工时费不是由物价部门统一规定的,而是由市场调节,由经营者与客户相互沟通后确定。他同时要求行业协会规范电器维修行业的标价行为,价格不要太离谱。
为方便物价部门及时了解电器维修行业的价格变动,通知还要求电器维修经营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物价员,经营规模较大、价格工作任务较重的可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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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东莞]规定电器维修服务须要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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