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颇受业内关注的“3百大战”及“3方大战”,相继进入诉讼阶段。尽管这场诉讼大战的结果目前还暂不而知,但一系列诉讼案件对于国内互联网公司来说,都具有典型的参考意义。如何才能维护自身名誉不被恶意侵害?不妨看看奇虎360在应对竞争对手的恶意抹黑时,连续三场获得胜诉的案例。
2010年2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奇虎360诉北京瑞星/艺进娱辉/三际无限涉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判决,认定北京瑞星/艺进娱辉/三际无限等三家公司对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成立,应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以消除对奇虎360公司声誉造成的不利影响,并赔偿360公司损失980万元。

图1:面对竞争对手恶意抹黑 360连续胜诉三场

图2:瑞星在《北京青年报》上发表道歉声明
2011年12月7日,西城法院就奇虎360诉金山网络CEO傅盛一案作出判断,认定傅盛发表不实言论侵害了奇虎360公司名誉权。被告需在5家媒体上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名誉损失100万元。
2012年 3月1日,西城法院对奇虎360起诉返利网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返利网侵犯原告奇虎360公司名誉权,须在5家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其对360公司声誉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赔偿360公司名誉损失100万元,并承担本案合理费用及相关诉讼费用。
通过以上三起诉讼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当前中国互联网监管体制还有待完善,但无论是谁在正当的商业竞争过程中使用“恶意抹黑”等不正当手段蓄意攻击竞争对手,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愿伴随着这一系列侵权案件的审判结束,相关企业能从中得到应有的教训,即注重企业道德和文化的建设,勇敢担负起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附:360连续三场胜诉诉官司一览
2010年2月,北京瑞星/艺进娱辉/三际无限对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980万元;
2011年12月 傅盛侵害奇虎360名誉,被判赔偿100万元;
2012年3月 返利网侵害奇虎360名誉,被判赔偿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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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应对竞争对手恶意抹黑 360连续三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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