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试图成为“第四个”在互联网上赚钱的“东西”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17:50:25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因特网上仅有3种东西(things)能赚钱:Amazon,eBay和Google,如果你想在互联网上挣大量的钱,你得先在搜索领域挑战Google

    【IT商业新闻网讯】纽约时报记者Saul Hansell在上周向鲍尔默问道:还有其他的选择,为何微软会将数十亿美元投到竞争激烈的互联网搜索业务中?鲍尔默回答道:“因特网上仅有3种东西(things)能赚钱:Amazon,eBay和Google,如果你想在互联网上挣大量的钱,你得先在搜索领域挑战Google。”

    毫无疑问,这是鲍尔默的双关语,实际上还有另一层含义:在互联网上做出一些“东西”来(才能挣钱)。但是根据最近的数据,微软的美国市场搜索业务份额创下了新低。但是鲍尔默的一番话,表明了搜索业务在微软心目中的地位。但是下一个主要问题是,微软能否真的可以挑战Google的搜索地位。微软从2005年就开始和Google抗争了。(编辑:K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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