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园”事件是反盗版里程碑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16:20:26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对番茄花园网站的创立人及主要管理人孙显忠和洪磊各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和100万元人民币罚款,判处另两名涉案人员金额较小的罚款和较短的有期徒刑。番茄花园是一家通过提供免费盗版软件,获得广告收入的网站。

上周五,全球软件行业庆贺在中国的反盗版行动取得一个里程碑式的胜利:一家地方法院以涉嫌在网上发布微软(Microsoft)的Windows XP和其他电脑软件为由,判处四个当事人监禁,并处以高额罚款。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对番茄花园网站的创立人及主要管理人孙显忠和洪磊各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和100万元人民币罚款,判处另两名涉案人员金额较小的罚款和较短的有期徒刑。番茄花园是一家通过提供免费盗版软件,获得广告收入的网站。

业界欢呼这项判决是中国反盗版软件行动的一个里程碑。

“这是中国第一宗规模成功打击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刑事案件,”总部设在华盛顿的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表示。BSA是业内主要的国际游说集团。

微软认为,中国估计有几千万台电脑安装了番茄花园的盗版软件。对于上述判决,微软大中华区副总裁刘凤鸣表示:“这表明政府真的在采取行动。”

知识产权专家表示,近两三年来,越来越多的盗版者被提起刑事公诉,但对番茄花园的判决,从被关闭企业的规模和量刑严厉性两方面看,都是一个里程碑。

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Lovells)驻上海合伙人马锦德(Douglas Clark)表示:“如果你把侵犯知识产权的人投入监狱,说明你干得漂亮;如果这样的人遭到高额罚款,也说明你干得不错。如果同时处以这两项惩罚,那真的非同寻常。

“这家公司过去在经营的业务不但成功,而且规模很大——作为单个盗版者来说,可能足以影响微软在中国销售产品的能力。”

被告有权上诉。洪磊的律师表示,他的委托人尚未决定是否上诉。记者联系不到孙显忠的律师。

在业内高管看来,北京的反盗版行动往往不过是在演戏。在商店、街头和网上,盗版的影片、音乐和软件仍可轻易买到。

知识产权律师表示,中国警方的经济犯罪部门负责调查盗版案,但他们一般优先处理欺诈案等其他案件。他们表示,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人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财力,收集充足的证据,才能促使警方立案。(编辑:王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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