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微型计算机不属免税品 iPad过关需缴千元税金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13:47:15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美国工作的张先生,周一经香港回内地探亲期间,就为自己使用了1年之久的iPad缴纳了1,000元税金。张先生称,尽管当时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内的文档、照片,但最后还是被迫缴纳1,000元税金。  精彩推荐

iPad开售以来,即大受深圳一些IT玩家追捧,大量水客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把iPad带进内地。间中也有一些游客在境外购买iPad,然后带回深圳使用。罗湖海关人员表示,从今年4月开始,iPad一直成为走私热门,罗湖海关每天至少查获10 多台违规入境的iPad,涉嫌走私的案件达60余宗。为此,罗湖海关加强了检查力度,即使是自用者,也须缴纳1,000元税金。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美国工作的张先生,周一经香港回内地探亲期间,就为自己使用了1年之久的iPad缴纳了1,000元税金。张先生称,尽管当时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内的文档、照片,但最后还是被迫缴纳1,000元税金。

罗湖口岸工作人员解释说,自用物品可以免税是一种误解。微型计算机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要按5,000元的标准征收20%的税,即1,000元。据悉,早在8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中,就规定微型计算机iPad在20种不能享受免税的商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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