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Pad是否应该征收1000元进口税,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最近产生了分歧。商务部向海关总署发去咨询函,称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应该说双方都有理。海关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而且贸易关税、壁垒等保护措施在所有国家都存在,可以保护本国产业。商务部认为应该信守入世承诺,使中国更好地融入全球贸易体系。这场争论是部门利益之争偶然的公开化,却是中国对外开放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新老规则冲突和各种利益的协调。
海关总署2007年修订发布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明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包括个人计算机及其存储、输入、输出设备和附件、零部件”适用的进口税税率为20%,而WTO《信息技术协定》在2005年已将各类计算机产品关税降到零。也就是说,国内和国际规则不统一的状况已经存在了至少五年。而商务部人士称该部事实上在2005年已和“有关部门”就此进行过沟通,建议对方和WTO接轨,但没有结果。火热的iPad只是催化剂,导火线早已有之,因此,问题被摆上台面,要比在台下久拖不决来得好。
从舆论来看,笔者认为有两种思潮是值得我们警醒的。一是网络舆论的非理性。iPad税收确实很有过高之嫌,但消费者和网民对所有收费都无端抨击是不对的,海关征税是按章办事,政策如此制定多少有其道理(譬如打击走私活动),事实上很多过境物品也确实很难界定是否为“自用”,况且iPad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潮物”。二是民族情结的非理性。有人说商务部在为洋品牌撑腰,显然“多虑”了。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商务部这样的部门很自然地会站在国际贸易的角度说话,而不是尽量为海关税收多少、搜查成本高低而着想。
总而言之,iPad关税之争还需要辩证看待,全面论证和商讨解决之道。如果海关总署规则确实有不尽合理之处的,该与时俱进修改的当然要改,疏漏之处要完善;如果要保护本国产业,也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尺度、一种现有规则的“退出机制”。就此事本身而言,关税收入、消费者支出、国内企业产出的盈亏总账是怎样的?从长远来说,中国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和步伐融入世界贸易大家庭,才能利己利人?答案或许很复杂,但有的事情是明摆着的:先要做好自己,不论是在各种法律法规的修订上,还是在行政体制的改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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