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宣布,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据介绍,商务部于2005年1月1日发布2004年第9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09年12月31日,应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申请,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经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90011000。
进入论坛>>推荐阅读
根据报道,英特尔将获得来自以色列投资促进中心共7.41亿谢克尔(2.09亿美元)补贴。这将作为英特尔在以色列KiryatGat建造一个300毫米晶圆厂投资的一部分。 1月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英特尔已经获得一项来自以色列>>>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商务部今日正式宣布:对日韩光纤实施反倾销
地址:http://www.lgo100.com/a/xie/20111230/189955.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