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措施滞后致计算机安全软件企业混乱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10:01:08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叶青说,近年来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频发,比如:计算机安全软件厂商恶意对其他安全软件产品或者一般应用软件进行定性、评级,贬损竞争对手产品声誉;杀毒软件厂商自己研发病毒自己查杀;计算机安全软件厂商收集用户隐私信息,并出现泄露事故等等。他指出,这些行为最终都严重损害了安全软件用户的切身利益,破坏了产业良性发展秩序,甚至严重危害国家信息安全。

《法人》记者马丽 “必须看到,目前发生在互联网安全行业的监管缺陷以及逐步恶化的恶性竞争态势,损害的已不只是个别企业的利益,如果任由其蔓延,终将摧毁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安全行业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生存的基础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呼吁加强行业监管,实施“从业禁身牌”。

叶青说,近年来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频发,比如:计算机安全软件厂商恶意对其他安全软件产品或者一般应用软件进行定性、评级,贬损竞争对手产品声誉;杀毒软件厂商自己研发病毒自己查杀;计算机安全软件厂商收集用户隐私信息,并出现泄露事故等等。他指出,这些行为最终都严重损害了安全软件用户的切身利益,破坏了产业良性发展秩序,甚至严重危害国家信息安全。

与计算机安全软件企业混乱无序竞争相对应的是政府监管制度和措施滞后。经过认真调研之后,叶青发现,实质上监管防病毒产品的规范只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而该管理办法又是颁布于10多年前,已经无法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

叶青说,国际上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多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我国仅确立了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有关的制度体系在我国没有形成,在实践中也没有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约束机制。这就造成了目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鱼龙混杂的现状,不同等级、不同功能、良莠不齐的产品同台竞争。

因此,叶青建议对计算机安全软件行业实施禁身牌。计算机安全软件市场禁入制度的建立,可以将在市场中从事非法收集用户信息、操纵后台卸载他人软件、软件嵌入恶意代码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害群之马”暂时或永久性地清除出场,从而产生巨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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