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2保护套抢先上市 内鬼泄密只卖2万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07:43:28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去年底苹果iPad2还没上市,抢iPad2商机的山寨版不单抢先在苹果iPad2上市前推出山寨版iPad2保护套,甚至还在美国CES展上贩卖。经调查,竟是富士康员工泄密,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对一侵犯富士康集团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底苹果iPad2还没上市,抢iPad2商机的山寨版不单抢先在苹果iPad2上市前推出山寨版iPad2保护套,甚至还在美国CES展上贩卖。最后泄密者曝光,原来是富士康员工主动泄密给山寨厂商。

近日,这起备受国际关注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宣判,涉案的电子产品配件公司老总和富士康泄密员工均被判刑。

保护套样品提早网售

该案的3名被告人中,被告人肖承松系深圳市迈拓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侯鹏娜原为富士康集团的员工,后离职。被告人林克诚则时任富士康集团研发部专案组副课长。

2010年7月,肖承松联系侯鹏娜,让其设法获取ipad2平板电脑的相关数据信息,承诺将生产的产品以成本价销售给侯鹏娜。侯鹏娜找到时任富士康集团研发部专案组副课长林克诚。9月,肖承松将2万元人民币交给侯鹏娜再转交林克诚。

林克诚从其所在课题组将iPad2平板电脑后壳的3D数据图档拷贝进U盘并秘密夹带出公司,两次将同样的ipad2电脑后壳的3D数据图档发给侯鹏娜。肖承松得到该数据图档后,即委托东莞一家工厂生产出100多个iPad2平板电脑的后壳保护套样品在网上销售。

研发成本206万元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报案后,委托鉴定后认为富士康集团研发的iPad2的产品外壳图纸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经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涉案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206万元。

根据泄密信息制作的iPad2保护套。

“内鬼”泄密仅卖2万

判决3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宝安区法院认为,涉案ipad2平板电脑后壳3D数据图档在案发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权利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属商业秘密。

林克诚违反与公司的保密协议及公司的保密规定,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提供给他人使用,肖承松、侯鹏娜采取利诱的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3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6月9日,法院对被告人肖承松、林克诚、侯鹏娜侵犯富士康集团商业秘密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3被告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推荐阅读

  苹果拒三星看新款iPhone和iPad 称其抄袭者

苹果周一向法院递交文件,要求否决三星查看包括新款iPhone和iPad在内的下一代苹果产品的申请,此外,苹果还在法庭文件中将三星称作“抄袭者”。三星5月底递交申请,要求查看苹果新一代iPhone和iPad的“最终商业版本”>>>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iPad2保护套抢先上市 内鬼泄密只卖2万

地址:http://www.lgo100.com/a/xie/20111230/176104.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