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汪洋)猝死,更准确的解释为:器官不堪负荷而身亡。但这和器官坏死不一样,坏死一般是伤病造成的,而猝死则是由于使用强度过强造成的,就像电脑一次性使用过度会死机一样。
富士康继13连跳、工厂爆炸事件之后,近日再次陷入了猝死门。消息称,深圳富士康一名23岁的工人陈龙在宿舍洗澡时猝死,家属怀疑是长期加班以致过劳死。一时之间,富士康再次成为众人的焦点,谈论的对象。
富士康:工作记录是机密
消息称员工陈龙家属经过多次协调,富士康均以各种理由不愿提供陈龙的上班记录、工资单及社保等记录。相关负责人表示称,死者在去世前的24小时,肯定有一些其他情况,当然我们这里不便透露,我们要保护他的隐私,作为员工工作之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隐私,作为公司也不好去干预。至于陈龙的上班记录、工资单及社保等记录这些记录是属于员工的机密,也是公司的机密,发生这种情况后,如果谁都来要,那么富士康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律师:富士康有责任提供工作记录
“25天加班66个小时”、“富士康拒绝提供陈龙上班记录”的消息满天飞,那么年轻工人陈龙的去世是否因为连续数日加班导致身体超负荷,相关的法律责任是否应该由富士康承担?
IT商业新闻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姚克枫,他表示:“加班制度有严格规定,还要看这25天是不是每天加班超过一定时间,另外如果加班没有给加班费或者没有按规定倒休,都属于违规。因此仅从这个时间上还不能明确是否违规。”
此外,富士康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是连续加班导致过劳死需要死者家属自己提供证据。对此,姚克枫向我们表示道:“是否应该鉴定为工伤,按工伤赔偿,要看是不是因为长期加班导致的,而富士康有责任提供该员工的工作记录,劳动争议应该是由单位提供证据证明。”抛开家属与富士康之间的争执,事件已然发生。然而,站在事件的背后,富士康的一系列事件门带给我们怎样的启发?
网友:富士康严重压榨中国劳工
据悉,去年深圳富士康发生跳楼事件后,富士康吸取深圳龙华厂的教训后做出了内迁的决定,并表示称在内迁中不在新建龙华那样的巨型工厂,单一厂区不再规划超过20万人规模以上,以避免因工厂太大带来的管理问题。
那么,内迁政策实施之后的今天,又发生了员工猝死事件,富士康为什么总是出问题?这便是其内迁成果的体现?是一味的追求利益忽视员工的身体健康,还是因为本质不在富士康自身,存在着普通大众背后看不到的某些原因,只因富士康树大招风?
对此,代表草根阶层的网友表现的比较强烈。大部分网友认为富士康应该重视工人的利益,切实为工人着想。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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