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高农民工讨薪被打 状告中建八局的

作者:第一线索 来源:第一线索 2011-06-03 11:02:2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农民工讨薪被打


  派出所恐吓定罪农民被逼无奈


  泪诉血书向公理求助


  我们是农民工


  我叫张孟,男,37岁,是山西省的阳高县王官镇西常安堡村人,身份证号14212119750516621x,还有我们一起的工人,王帅,男,30岁,身份证号:140221198109136535,陈海云,男,40岁,身份证号142121197103156529,贾守宁,男,身份证号,14022119880512591x,刘青,男,24岁,身份证号:140221198705145913,张雨,男,身份证号:142121196910206217,张迎,男,身份证号:140221198308076213。


  我们是给中建八局项目部做钢筋工程的,项目部的工程是大同市御东雁同东街古城保障性住房9号楼,10号楼,我们工期是从2010年6月22日开始至2010年10月23日停工。我们的具体工作是,从楼层基础至四层顶全部制做绑着钢筋,五层,六层由外工帮着完成。其中五层、六层做料、制做柱子由我们完成,柱子安装由我们完成,其它围梁、板筋、扣筋我们做了多一部分,外工加工少一部分。


  我们的工程从进入工地开始,价格每平米按16元结算,由于结构、其安楼价格上涨,队长朱万军也答应给我们涨价1元/平米,按17元/平米结算。由于工期太慢,造成亏损。工人工资按数发不下去,工期120天,封了五层顶面<主要原因木工太慢,木工、瓦工罢工是主要原因>。


  钢筋工产量是:


  地下室至四层平米:5432,2平米x17元/平米=92347,4元;五层、六层做料:2172,8平米x17元/平米x4/10x1/2=7387,5元;五层、六层柱子560根:560根x10元=5600元;基础按一半平米做结算:543平米x17元/平米=9231元,合计114565·9元,借支工程款75000元,除借支余额39565,9元。


  无奈的讨薪之路


  大同市御东雁同东街古城保障性住房,9号楼,10号楼项目经理沈拥军,队长朱万军,钢筋工人张孟。


  2010年10月23日停工后,我向队长朱万军讨要工资,朱万军不给,理由是他没钱,也等上面拨款。又过了几天工地全部停工了,给朱万军打电话,朱万军不接,找人也找不到。我和工人们去项目部找马经理,马经理打电话让朱万军回来给我们付工资,他也没有把朱万军催回来,之后,我和工人去项目部五、六次,来回时间长达十多天,也没有什么结果。我和工人们只好去劳动局。给劳动局送去工资表等手续后,等了一星期左右,也没有回话,再去劳动局找二科领导。领导说没有我们的资料,但我们去送资料那里的工作人员却说底子在,也给你们报上去了。可能是领导给弄丢了。二科领导又让我们重写一份资料,再等几天报上来办吧。我们又写了一份报上去,等了几天又去劳动局保障大队。二科副科长段利平负责我们的案子。段科长给中建八局领导打电话。八局马经理,队长朱万军一起到了劳动局保障大队。给我们解决工资之事。我们开始都还挺高兴,以为这次可以领到工资,回家过年了。谁知更可怕的事发生了……


  讨薪被打,农民工被算计了


  中建八局马经理和我们说,你们今天下午去咱们项目部办公室解决工资一事吧,于是下午我和工人们就到了项目部,马经理和我先是聊了几分钟,又说一会儿你们去工地楼里面的小办公室,核算一下你们的产量,看看究竟还欠多少工资。于是,我们跟着马经理来到工地,去楼外面等了半个小时,来了一辆白色面包车,下来俩个人,一个高个子的和一个矮个子的,那个高个子的进了楼里一层用钥匙开了门,马经理、朱万军、李工和我还有那个矮个子的陆续进了一层房间。李工拿纸和笔让我说工程产量的情况,就在这时,有俩个钢筋工人在外面冷的也进到屋里来了。从面包车下来的那个高个子的人,就骂进来的这俩个工人挨球呀!这俩个工人说:“我们来要工资,不是也不想进来。”我和进来的工人王帅说:“你们先去外面等着吧。”王帅听后就走出了办公室。刚出门口一个穿黄棉大衣的人,抓住他就打。办公室里面那俩个从面包车下来的高个子和矮个子,也冲出来,三个人一起殴打工人王帅,不一会儿王帅就爬地上了。我和另一个工人就去拉王帅,由于楼道窄小,工人王帅和穿棉大衣的人都抱着滚跌到了地下室。我这时跑到外面打电话110报警,幷给劳动局打电话说工人在工地被打了。等我把王帅扶出楼外后,从面包车下的那个高个子又冲出来大骂,还准备打王帅,被其它人拉住了,打王帅的那三个人和我还有王帅一起到了市二医院治疗,医生给他们包扎好伤口就让出院了,只有王帅的胳膊骨折了,医生要求王帅住院,但因为当时没有钱只好回家治疗了。……


  派出所恐吓定罪,农民工有理变无理


  报警后一个多小时,来了两个自称是警察的人,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开警车,开了辆红色小车,他们问了我们工人姓名,住址等情况后,幷说让我们拿上医院的检察结果到南郊区水泊寺乡派出所报案。


  第二天上午,我和王帅到了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派出所,在一楼韩东所长的办公室里,给韩所长看了医院的拍片、药单等,韩所长说:你们有什么要求,让受伤的工人写个报案材料。我们说:先让伤者看病,其它要求就是付我们工资。最后,韩所长询问了一些情况后,就让我们先回家了。


  过了四、五天,我们再去劳动局找段科长,段科长告诉我们说,中建八局的马经理已经回家过年去了,让我们等他电话再来调解,又等了几天,我和工人去了劳动局,朱万军和李工也在劳动局,段科长从中调解说:两边都让一点,四万工资,给上两万算了,我和工人觉得太亏了。由于我们从阳高老家来大同到劳动局和项目部要工资次数太多,路费和每天的饭费都没少花,有时给段科长买包好烟,实在太累了,有的工人家里没有煤,天气很冷,等着拿工资回家买煤,家里都很穷。在这种情况下,只好按段科长说的办,我们都等着钱用呢,给两万就两万吧。段科长拿出个协议书说:你们都签个字,按个手印,今天拿不到钱,也用不了几天就能拿到钱了,你们回家等我电话。我们按照段科长说的签字,按手印后,朱万军也签字按了手印,这张协议书由段科长留着。


  我们等了几天不见段科长给回音,就有来到劳动局几次,好不容易见到了段科长,但段科长却说:再等几天吧,春节前肯定能拿到你们的工资。结果到了2010年腊月二十八,也没有工资的音信。我们就在腊月二十八这天又到劳动局找到了段科长,这次,段科长又对我们说:你们上次要工资时,和项目部的人打架了,等你们把打架的事情解决了,再来要工资。我们问段科长:打架和我们工资有什么关系,打架有不是我们农民工打起的,是项目部的三个人打了我们工人王帅,我们也报警了,一起去市二医院检查,都没有事情,还解决什么打架的事?而且,我们去派出所,韩所长也没有说什么,再说,有什么事情要解决,韩所长会通知我们的。于是,段科长又说:马上过年了,你们等过了正月十五再来吧,现在人们都回家过年去了。听到段科长这番话,我们农民工心里难受极了,是啊,都回家过年去了,可我们这些农民工如何回家过年,如何给家里人一个交待,就这样,我们含着眼泪,忍着心痛回了家


  过了正月十五,按照段科长的约定,我们在正月十九给段科长打电话询问工资一事,段科长说:现在中建八局停工了,也没钱,等到他们开工后,领导们就给把钱拿过来,到时给你们付清工资,你们再等等吧。于是,我们每天盼着工地开工,又来到大同几次,到工地查看,直到中建八局的工地开工后,我们到劳动局找段科长,段科长说:今天正好中建八局的马经理也在这里,不过你们的工资钱没有拿过来,你们先去派出所解决打架的事,那个和你们打架的人看病花的钱,你们得负责赔偿,你们解决了打架之事后再来我这里取工资。


  我都搞不明白,到底还要解决什么事,就只好和中建八局的马经理,朱万军,还有那个打了我们工人的穿黄棉大衣人,还有被打工人王帅,一起在2011年4月11日上午(周一)来到了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派出所,刚进了派出所韩所长的办公室,韩所长就吓斥我和王帅道:医疗费谁付?我们说:没人给我们付呀。韩所长瞪着眼睛骂道:谁问你们的医疗费了,人家项目部的老王被你们打伤后的医疗费谁付。我们说:当时去市二医院检查,医生说他们没事,包扎了伤口就出院了,只有王帅伤势最重,胳膊骨折了,也因为当时没钱而没有住院。……韩所长还未等我们说完,又骂道:你们懂个啥,人家项目部不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就够给你们人情的了,按照正常情况,就你们这种行为,最少也得判个三年到七年的徒刑,再说了,你们的那个工人王帅,是自己从一楼掉到地下室的,自己胳膊摔的骨折了,还想赖别人。王帅当即向韩所诉苦道:他们项目部的三个人打我一个人


  我胳膊被打骨折了,腿、脚跌伤,头部内出血,医疗费也断断续续花了不少,怎么没人管……。话还没说完,韩所长就又是一顿痛骂,幷指着王帅说:在胡说,揍你的。我们吓的都不敢再说了,此时,马经理和打人的那个高个子,对我们说:你们出上2.5万元的医疗费,然后,我们就把你们的工资给了。我说:我没有打架,你们打王帅是,我只是报警,去拉王帅,为什么让我出医疗费。韩所长却说:打架还不是因为你们要工资引起的,再说,工人也是你领去的,你不出医疗费谁出。我对韩所长解释道:如果按你的意思,我们四万元的工资,劳动局段科长给协调成了两万,派出所再让我们出2.5万元的医疗费,那么,我们这些农民工就等于,给中建八局白干了活,还挨了一顿打,花了不少要工资的费用,最后,经过派出所,我们还得从家里再赔上5000元。这是道理呀?我们当场向韩所长表示:第一、这次打架事件,不是我们农民工打起的,是项目部的三个人打了我们的工人王帅,王帅就算是出于正当防卫,也不应该判三年到七年的徒刑;第二、项目部既然花了2.5万元的医疗费,为何当时在市二医院时,医生却说没事,包扎了伤口就出院了,再说,就算让我们赔付这2.5万元的医疗费,也应该在看病时通知我们,这也许是项目部随意捻造的一笔费用,主要目的是扣下我们的工资不给而使用的一种手段吧。可是,韩东所长却根本听不进去我们的解释,还再一次警告我们说:你们这些工人知道个啥,你们去问问律师,那条法律里有正当防卫,就算是正当防卫,难道就不判刑了。我说:是项目部的人先打的工人王帅,我们先报警。韩所立刻打断我的话说:你别管谁先报的警,也别管谁先打的谁。人家花了医疗费有凭据,你们有吗?也许,人家嫌二医院看的不好,又去其它医院看了,你们知道?再说,你们不赔人家医疗费,也就别和人家要工资了。说完,又把我和王帅骂了一顿,大体意思是说:我们这些农民工不讲理,社会的不和谐是我们造成的,应该见一个抓一个,去监狱改造个三年五年的。最后,韩所长要我和王帅的身份证做登记,我把驾驶证给了,王帅把身份证给了,韩所长做完登记,就不给我和王帅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了,王帅问为什么不给,韩所长说: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了,派出所要扣押你的有效证件。我问韩所长为什么扣押我的驾驶证,韩所长所: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的同伙,万一你们跑了,我们又抓不住你们,怎么办?我说:你扣押了我的驾驶证,我如何开车,让交警扣住又没有什么证明,怎么办?韩所长说:那我管不了,不过你们给了人家2.5万元医疗费,我就还给你们有效证件。快到中午了,我和王帅无奈的离开派出所,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王帅成了犯罪嫌疑人,而我也成了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同伙。


  农民工无钱讨薪,泪诉血书,向温总理求助


  我和王帅向多家律师咨询,我们和犯罪嫌疑人有很大区别,韩所长是胡乱给我们定的罪,而且,韩所长扣押我们的有效证件也应开据扣押清单,难怪我们农民工要工资难,就是因为有韩所这样的派出所长从中为难我们,


  从2010年10月23日到2011年4月11日,为讨回工资,我们花去了大量的时间,花去了不少的车费、饭费,去了劳动局十几次,去了项目部十几次,去了工地十几次,直到今天还是分文未拿到工资,请韩东所长,段科长,马经理可怜一下我们这些农民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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