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各位媒体.期待你们的关注.一个在有证据情况下的案子.凶手因有势力
钱财逍遥法外.该案件一直到现在没有一点进展.还请各位帮助转载.重庆除尽了黑社会.那青岛
的黑社会谁来管?
2009年11月12日早晨7点40分,我丈夫在上班途中被一伙歹徒残忍杀害,突如其来的灾难使我和家人痛不欲生,我的年过八旬的公婆相继病倒住进了医院,在撕心裂肺的痛苦中期待警方早日破案缉拿凶手.一个月后案件告破,杀害他的元凶就是他所在单位的领导,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李际明和书记高义明,这是当地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隶属区政府的市政公用局。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为何如此凶残的杀人害命?张旭亮生前在这个单位担任综合部副部长,他工作认真、脾气耿直,因为向上级部门举报总经理李际明贪污腐败行为,上级有关领导不去查处贪官,反倒把举报信交给他本人,才使张旭亮被报复而惨遭杀害。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的黑社会团伙谋杀案,涉案团伙成员达10人之多,看看他们的身份和背景:
1.杀人主凶李际明,事发时担任青岛开发区暖万家供热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2006年此人平步青云,由一名普通职工突然被任命为暖万家供热公司董事长,2008年又兼任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他一人为何能担任两家国企法人单位一把手,凭的是关系,他根本不具备一名领导水平和素质,上任后万分嚣张、极度猖狂,工作中结党营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最后发展到雇凶惨杀下属。2.杀人元凶高义明,案发时任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此人当了3年兵,复员后在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看大门,然后回村接替他叔叔当村支书,2007年摇身一变当上热电公司的领导,凭的是什么?当然也是关系。因为有关系有靠山,上任后他们肆无忌惮贪污受贿,获取不义之财,被人举报就疯狂的雇凶杀人,因为有时任黄岛区一把手充当保护伞,杀人之后竟然可以逍遥法外,上演着一场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丑剧。3.另两个元凶刘建魁和刘建波是亲兄弟,是私企老板,他父亲曾是当地有名的富商,八十年代就号称“刘百万”,他俩都与我丈夫无冤无仇并且不认识,积极组织召集歹徒谋杀张旭亮,只为能继续从热电公司获取炉渣,承包工程。4.还有2名杀人歹徒綦鲁民与王金宝是刘建波老婆的亲戚,跟着刘氏兄弟干工程,上诉共6名杀人歹徒都是躲在幕后,担当杀人团伙组织和指挥。
现场4名杀人歹徒是他们从外地雇佣的凶残惯犯,以前也曾跟随綦鲁民站场子打仗。看看光天化日之下怎样灭绝人性实施杀人,歹徒们租用汽车使用假牌照,准备好作案工具,选择阴暗天气,埋伏在我丈夫上班必经之地,撞停我丈夫的汽车,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锤砸碎左侧风当玻璃和后视镜,把我丈夫逼出车外,歹徒蜂拥上前群殴,我丈夫夺路逃跑时,他们边打边追,一直追出五六十米把人逼在墙角,活活杀死,躲在远处的杀人元凶高义明第一个赶到现场,破坏现场并且把我丈夫拽上他的汽车,实施二次加害,加速其死亡,我可怜的丈夫一直到死始终在他的掌控之中。破案后我以为我丈夫可以瞑目了,法律可以帮我们伸张正义,为死者申冤,我还给区公安局送去了锦旗,可是万万没料到,在保护伞的庇护下,他们竟然内外勾结,串通一气,篡改事实真相,在真实案情已经风传的情况下,明目张胆的避重就轻作假案。事实如下:
这明明是一起证据确凿的有预谋有组织的故意杀人罪。青岛市黄岛区公安局把作案动机篡改为砸车,把李际明、高义明、刘建魁3名杀人元凶定为寻衅滋事罪。把杀人元凶刘建波定为包庇窝藏罪关押20多天竟无罪释放。为了便于作假案,悄悄释放杀人元凶綦鲁民,2010年1月下旬开发区检察院批捕处的领导亲口对我讲,案犯团伙十人,已抓捕九人,只有不重要的王金宝在逃,最后为何变成二人在逃?杀人主凶李际明被刑拘37天取保侯审,至今逍遥法外,案子是他一手策划和挑起的,没有他的点头和首肯,这起凶杀案不会发生,我的丈夫也不会惨死,让他逍遥法外是不公正的。现场目击证人证实受害人被追出五六十米,后被杀害,尸检报告查清受害人全身20多处重伤惨不忍睹,在这种情况下,从2009年12月15日破案,抓捕现场凶犯,一直到2010年3月20日,黄岛区公安局询问笔录竟然一句也没问罪犯,是怎样伤害的被害人?大篇的内容是被告一气讲出来的,完全不符合事实,侦查3个多月对4名杀人歹徒的讯问没有任何进展,在受害人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案子转交到青岛市公安局,市局讯问时4名歹徒竟一致答道:“因为原来问的不细,我讲的也不细,一些细节上讲的就不很准确,这一次我讲的是准确的”,面对这样一件在当地影响极大的刑事案件,可见公安机关不是“马虎”而是故意包庇。警方所认定的杀人刀具,凶犯供诉没经过清洗等处理,却没检出人血,堪称离奇,不是查不清而是根本不想查清。
青岛市公安局也和罪犯串通一气,万分荒唐的把3名杀人元凶定为毁坏财物罪提交到检察院,全然不顾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如果仅仅想砸车有必要如此精心策划吗?我丈夫的车下班后就停在马路边的空地上,人不在车上时为何不去砸?我丈夫弃车逃生时,歹徒为何不继续砸车?而紧逼去追杀人?汽车只破碎一块风挡玻璃和后视镜,车损仅三千元。而我丈夫浑身有二十多处伤痕,有的骨折有深答腱膜,致命的刀伤贯穿胸腔,刺川肝脾,当场死亡,何其残忍,这是为砸车而去的吗?这个案子就是雇凶杀人,杀人元凶李际明和高义明就是故意杀人罪。此案被青岛市检查院退卷2次,2010年9月22日青岛市检察院也仅以毁坏财物罪起诉3名杀人元凶,2010年11月11日青岛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至今没出审判结果。
法律的证据是来自事实和结果?还是仅凭罪犯妄图逃避罪责谎言?而且是保护伞庇护出笼的谎言,警匪勾结的谎言,权钱买通出的谎言,与实事不符的谎言,案子明显不公,在避重就轻。如此办案有钱有势都可以任意雇凶杀人啦!面对着弱势群体普通老百姓,即使一条无辜生命含冤被杀,权贵阶层有恃无恐,杀人之后剩下的事交给保护伞吧,保护伞们魔力无边,指鹿为马、变杀人为毁物,毫无公德,没有廉耻。肆无忌惮的贪赃枉法。
如果这个假案能得逞,那么法律这道社会公平的底线将被刺穿,有权有势的权贵阶层将随便杀人,而不负法律责任,因为前有车后有辙,人们将争相效仿这种雇凶杀人的方式,只要有保护伞,只要有权有钱就能轻而易举的要人性命,一个个颠倒黑白的假案昭然示众,那这个社会将一片混乱?我相信这只是法制文明社会中的毒瘤,一定会被铲除,这种现象不会长久,欺上瞒下、亵渎法律、愚弄百姓的阴谋最终不会得呈,纸终究包不住火,真相已经大白天下,杀人犯终将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如果任由杀戮和罪恶肆虐,这种不幸说不定哪天会降临到谁人的头上,那将是整个社会的灾难,有正义和良知的人都不会希望看到这种现象发生。血泪的控诉和抗争在继续,我期待最后的公正判决,我将抗争到底为夫申冤不惜生命。
受害人的妻子:季子燕
身份证:230623196406201927
手机号:1519205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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