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互联网实名制主要在微博客当中进行

作者:乐购科技 来源: 2012-01-18 18:00:18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国际在线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2年1月18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介绍2011年度我办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记者:

关于互联网实名制,我们知道中国网络发展非常迅速,同时对网络管制和监管也在加强,特别是推出了网络实名制,推出这项政策是出于什么样的政治目的和考虑呢?

王晨:

我们的网络确实发展得很快。你提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可能也是很多人很关心的问题。我想纠正一下,实名制是通俗的说法,不是准确的说法。准确的说法是“真实身份信息的注册”。这也不是在所有互联网的应用中进行,主要是在微博客当中进行。

为什么要在微博客当中进行呢?微博客是互联网的一种新应用,具有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特点,而且有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2010年以来我们国家微博客用户呈爆发式的增长,一年里有3.3亿微博客用户,根据最新统计每天产生的微博客的条数在1.5亿左右。微博客一方面确实可以反映社情民意,传播正面声音,丰富信息服务,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生活的、社会的信息服务,也可以进行舆论监督,确实有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一面。同时微博客作为一种自媒体,改变了这种舆论传播的格局,也容易使一些非理性的声音和一些负面的舆论、有害的信息迅速传播。比如说淫秽色情、编造谎言、诬陷他人、假冒别人身份等等,现有的管理很不适应,对网络信息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专门有一段提出了工作任务,就是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有关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讲了十句话:一个主题就是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两个主要环节是发展和管理,四句话讲的是发展,四句话讲的是管理。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引导和管理。社交网络就是我们讲的微博客,而且明确提出了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要求企业,要求网站都要文明上网,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要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等等。这都是公开发表的,是我们要贯彻落实的非常重要的任务。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也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关于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59条专门规定不能用假冒他人信息注册入网和使用移动电话,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和针对现在微博客等网上新应用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并且总结了一些网站,比如说新浪微博,在这之前已经实行了“加微实名认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互联网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现在这种注册是指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进行试点,先试点取得经验,然后推广。这是去年年底开始的。另外先规范新用户,后规范老用户;先后台,后前台——就是只在后台里进行比对,在前台你用什么网名,都尊重用户个人意愿。另外采取措施充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打击窃取网络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通过这些推进这样一项工作。

(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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