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苏格)在3.15前夕,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首次专门对团购进行全面规范。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全面解读该《意见》,他认为工商总局此次对团购的监管范围和力度都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对于团购行业的影响将是重大而深远的。
以下是赵占领律师的分析全文:
在3.15前夕,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首次专门对团购进行全面规范。纵观全文,该监管政策有两个突出特点:1、涉及范围广泛:从规范主体资格、严格市场准入到规定团购网站运营中多项义务,再到完善监管机制。2、规范力度很大:比如明确规定网站提供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禁止过期不退或只退到网站账户,禁止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鼓励团购网站引入第三方公正机构对秒杀、抽奖等促销活动进行监督等等。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
工商总局此次对团购的监管范围和力度都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对于团购行业的影响将是重大而深远的。其中可以值得研究和探讨的内容非常多,比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信息安全机制、信用评价机制、知识产权保护、行业不竞争监管等等。在此主要选择对团购网站和消费者产生非常直接、实质影响的几点内容进行分析解读:
一、监管政策规定团购网站应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这里是否包括开具发票没有明确指出,但按通常理解,发票是最重要的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是消费者维权最关键的证据之一。而团购行业一直亏损严重,之前多家网站也以此理由公开反对开具发票,从行业发展角度这一说法可以理解,但税收法律规定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此次监管政策也稍微模糊处理该问题,但也留下解释空间,今后监管层对此态度将会逐渐明晰,明确规范和监管团购发票问题也是大势所趋,团购行业对此需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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