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域绿色低碳财税金融一体化行动
15.强化跨区域绿色低碳财税政策协同。推动跨行政区财政协同投入,加大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投入。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投资力度。建立跨区域合作项目地方留存部分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合理划分园区共建、新设企业等跨区域合作项目产生的财税利益。(责任单位:重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16.加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川渝金融合作,强化区域金融机构高质量集聚,推动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复制推广重庆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验,探索碳中和金融产品,支持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项目(企业)认定标准,推广应用“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有序推动川渝碳普惠机制建设和互认对接,探索相互认可的核证减排量,加强“碳惠天府”“碳惠通”等平台的推广应用。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六)区域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保障行动
17.完善两地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共同实施成渝地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作。协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开展碳排放总量调查,科学研究编制“双碳”规划,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鼓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进实施区域碳排放核算规范标准。(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
18.健全绿色生产消费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低碳生产消费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共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统一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提高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绿色村庄建设标准。(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局)
(七)区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9.建设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联动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积极创建万达开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技术创新中心。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和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支持成渝两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节能降碳、减污降碳、生态碳汇等领域,重点布局三峡生态环境、碳捕集与利用、资源碳中和等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天府永兴实验室和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重庆高新区低碳科技产业园、广阳湾绿色低碳科创中心和成都碳中和产业生态圈。深入实施“天府英才”工程、“重庆英才计划”,共同建立“双碳”高端人才引进机制。(责任单位:重庆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四川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同申报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推动成渝地区加强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碳捕捉封存利用、低碳建筑、绿色智慧交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作,联合打造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典型应用场景,大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成渝地区开展延展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重庆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四川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区域绿色市场要素平台共建行动
21.共建绿色低碳市场要素平台。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统筹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类市场,探索成渝地区环境权益交易合作新模式,建立共建共享的环境权益交易合作、互联互通机制,打造一体化环境权益交易合作市场,共建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共同争取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平台建设。搭建川渝绿色低碳产品物流贸易平台。发挥川渝地区天然气资源优势,推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作用建设全国性天然气中心市场。培育发展电力现货市场和川渝一体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责任单位: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22.健全绿色低碳权益交易机制。统筹考虑成渝地区环境权益交易产品门类、市场发展现状,关注“跨边界交易”问题,坚持“一套标准管两地”,建立健全成渝地区统一的环境权益定价标准。探索开展跨区域水电用电权交易,建立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建立区域林草碳汇市场交易体系。探索水权、排污权等初始分配和跨省交易制度,开展碳排放权跨区域交易联合调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依托双方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共同探索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建设,推进地方自愿减排工作,扩大风电、沼气、林业等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应用。协同探索跨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转化模式,充分发挥生态固碳价值和生态经济价值。(责任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
(九)区域绿色低碳生活行动
23.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共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鼓励绿色低碳消费。成渝地区各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率先践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推进“光盘行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减少塑料包装使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产品销售,落实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共同推动成渝两地教育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委、市教委;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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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争取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平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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