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谁生产谁负责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7-03 12:54:5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建议规范管理电子垃圾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李志洁)“广州2010年产生的电子垃圾数量达11万吨,预计到2015年将产生13万吨”,而这些电子垃圾不少是通过“锤子+硫酸池”的“简单粗暴”方式进行拆解分类,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均存隐患。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的一份调研报告建议,应通过“谁生产,谁承担回收处理费”等方式规范管理电子垃圾。

  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垃圾管理建设绿色环保城市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称,目前广州处理电子垃圾面临的问题是“广州尚未针对电子垃圾管理出台专项发展规划,没有统一的协调主管部门,回收渠道零散无序,私人拆解污染严重”等。

  《建议》说,2009~2011年期间,广州“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年均淘汰量达210万台,预计到2015年将产生13万吨电子垃圾。2009年以来广东实施的“以旧换新”取得良好效果,比如2010年6月至2011年年底,广州回收“四机一脑”约108万台。但该政策去年年底已结束,《建议》称,“这将给家电企业和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带来新的挑战”。

  在谈及广州目前电子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时,《建议》称,管理职能过于分散是其中之一。《建议》称,电子垃圾分类由城管委主管,回收利用由经贸委主管,回收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环保问题由环保局主管,此外还涉及发改委、财政局、科信局、质监局、工商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多个部门。“广州曾出现民间志愿者出于环保考虑,自行组织收集电子垃圾,却不知该找哪个部门进行处理的尴尬场景。”《建议》称。

  在对策方面,《建议》推崇“谁生产,谁承担回收处理费用”的原则。建议国家部门制定强制性法规,按出厂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要求厂家负责回收旧电器,并负责环境处理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给予生产对环境有污染的电子产品又不负回收责任的企业征收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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