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互联网电视应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03-30 12:15:5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美国是世界上互联网电视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80%以上的互联网用户每月至少有一次观看在线视频。研究机构也预测,明年欧洲的互联网用户有望超过传统电视用户,互联网电视是分流传统电视用户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国内骨干彩电企业近期推出的互联网电视顺应了互联网时代发展的要求,在自主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发展互联网电视要抢占标准制高点,在核心技术上做到自主可控。早在2006年日本的索尼、松下、夏普、东芝、日立等就联合开互联网电视的行业标准,目的是为了应对来自电脑厂商的竞争,因为越来越多的电脑产品都具有了电视的功能。微软也是互联网电视的坚定支持者,并认为未来5年互联网的使用方式将会从传统的电脑转移到电视、手机、游戏机等其他电子设备上去。微软除了在美国、欧洲大力推广互联网电视之外,还积极进军韩国、中国等亚洲国家市场。欧洲也于近期宣布制定通过互联网传播高清电视内容的标准,标准将考虑消费电子、互联网、广播电视、电信等各领域的利益,将是一个相对完美的互联网电视标准。国外发展互联网电视标准先行的做法,值得国内厂家积极借鉴,在互联网电视的操作系统、安全性、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网络连接等重要方面应该通过标准去规范,而且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国内产业实际,在关键技术上做到自主可控。    发展互联网电视需要硬件厂商与内容提供商紧密合作,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终端制造商是发展互联网电视产业的重要推手,或者说互联网电视的雏形是从终端制造商的产品创新开始的。2007年索尼在美国消费电子展(CES)展出的具有浏览网页功能的液晶电视开启了人们对互联网电视的关注。在2008年CES上松下与Google公司宣布联合开发互联网电视,用户通过松下的等离子电视可以搜索并观看Google旗下的视频网站YouTube和图片网站Picasa的内容。在2009年CES上松下又加强了与美国亚马逊公司在视频点播方面的合作。韩国三星电子今年高端电视都预装了雅虎的搜索引擎,用户可在线看新闻、炒股、看天气预报等功能。飞利浦近日在柏林消费电子展上展出的液晶电视全部具有互联网的功能,电视链接网络后,可以观看到多家网站提供的内容资源,与电脑上网无太大区别。从国外终端制造厂商的举措上,硬件商与内容商的紧密合作是互联网电视发展初期的必经阶段,特别在我国互联网电视标准尚未制定、多数用户还不了解的情况下,终端制造商和内容商的合作可以让更多用户了解互联网电视,推动互联网电视的普及,同时也便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海信、TCL、创维、长虹等国内骨干彩电企业与新浪、搜狐、迅雷等网站进行合作或自建网站的方式,应该鼓励和支持。我国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根据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的实际,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推进和建设具有合法资质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为互联网电视提供内容服务支撑。    当然,我国有自己的国情,在发展互联网电视时不能生硬地照抄照搬国外的做法。彩电骨干企业在专注做好互联网电视整机生产和市场开拓的同时,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承诺自建的给互联网电视提供服务的网站认真履行版权保护义务,不经营广告业务,不与没有资质的节目内容提供商合作,从而推动和规范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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