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别让家电“以旧换新”成了纯促销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03-30 12:13:27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卖场说不买新彩电,短时间内就不能上门收旧家电。”市民张先生最近很郁闷,家中一台CRT老电视到了“退休”的年纪,想按国家号召“交旧”却是很麻烦。记者走访发现,从去年夏天开始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如今在卖场有点走样;商家将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换新促销”上,而只交旧不购新的消费者就像“烫手山芋”,谁也不愿接。

  只交旧至少得等半个月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家的21寸显像管电视“上了年纪”,联系卖场收旧却是困难重重。“三家卖场的工作人员第一句话都是问我‘要不要换新’;知道我不买新的之后就没什么热情了。”张先生说这感觉就像“吃套餐”,必须连菜带汤一起点,单点汤就“不招人待见”。

  记者分别致电北京几大家电卖场,得到的答案几乎一样:如果在交售旧电器的同时在店里选购新家电,那么“以旧换新”就能一趟搞定;商家在送货的同时就把旧电器收走,交旧现金款和补贴款同时打到购新机的折扣里面。

  但是,如果消费者只交旧不购新,事情就要麻烦得多了;卖场表示,只交旧的话,上门收旧至少要等半个月。“您只折旧,肯定不太着急,我们的物流就先安排给那些着急换新的消费者了。”工作人员表示。而一家卖场干脆直接给了记者一个电话号码:“您自己跟收旧师傅联系,看看他愿不愿意单为回收电视跑一趟。”

  想领收旧款必须跑卖场

  根据北京的规定,收旧企业在上门回收的同时,要补偿消费者一定的现金收旧款,并同时给付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持这张凭证,无论何时想要购买新家电,都能享受国家政策范围内的补贴幅度。但是,记者先后咨询了多家门店,得到的答案都不一样。

  “您在我们这儿买新电器,折旧的现金补偿也一并做到折扣里面。也就是说,您原先的电视折了45元,买一台价值4000元的新彩电,那么付款的时候只需要交付3555元。”一家卖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记者问及“如果我不买新的怎么办”,她便含糊地表示“那可能没法给您收旧款”。

  而另一位卖场销售员表示,如果是只交旧不购新,消费者需要先到对应门店登记,上门收旧后持“拖走证明”,再到卖场换取收旧款和以旧换新凭证。也就是说,为了几十元钱的现金补偿,消费者必须要跑两趟卖场才能拿到。

  别让“换新”成了纯促销

  去年9月,为了方便消费者,避免出现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之间的“空当期”带来不便,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表示,消费者可要求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先送新后收旧”;但商务委也同时强调,“企业不得强行要求消费者先买新再收旧”。

  “国家以旧换新的政策初衷是引导废旧家电流向规范的拆解途径,但目前看来,已经被部分企业搞成了‘纯促销’,不买新的就不收旧的,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业内人士表示,企业要赚钱固然可以理解,但也应该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在“以旧换新”实施上更多为消费者考虑,才是细水长流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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