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劫:陈黄之争,谁是汪精卫式人物?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2-03-30 12:07:04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随着928(系指9月28日国美电器(0493hk)临时股东大会)的临近,国美控制权争夺战悬念的最终揭晓,陈黄之争所触发的国美劫,终将告一段落。无论最终结局如何,新团队,新国美,我们有理由相信国美的明天更美好!

  我认同某些媒体记者、行业专家,对陈黄之争的事件描述、评论及结局猜想。不过,我个人对那些给其中一方戴上“正义”的冠冕,另一方则套上“邪恶”的枷锁的言论及观点,保留个人意见。

  而对于那些将陈晓先生与汪精卫、秦桧、吴三桂并列为“四大汉奸”以及“做人不能太陈晓。用人不能用陈晓”(事见百度黄光裕吧)等涉嫌人身攻击的言论,持强烈反对立场。

  在我看来,贝恩资本不是国美的侵略者,黄先生不是蒋介石,陈先生更不可能是汪精卫,将现代人物比拟于历史人物的做法,本来就缺乏背景依据。尽管陈晓先生主政与贝恩资本签订的引资协议中,出现了多达24亿元的违约赔偿条款,但将之与汪精卫先生所签订的《中日国交调整条约》相提并论,显然既有失公允,又难免牵强附会之嫌。

  此外,在我看来,无论是黄先生所代表的黄氏家族,还是陈先生所代表的投资者一方,在商言商,双方无非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如果争夺客体—国美电器的市场利益,在无休止的争夺消耗战中不断最小化,那么对双方而言,其自身利益自然随之“水降船低”;即媒体误传的陈先生所称:“鱼死网不破”逻辑归宿。

  当然,陈黄之争已经不仅仅是国美电器的“家事”,就其影响而言,也不仅仅是家电连锁行业的“行业事件”,而上升到改革开放三十载,大部分第一代创业家步入“老人序列”,创业家族与职业经理人,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经营团队与公司管治等等,创业家,创业家族是否甘于退居幕后?职业经理人还是富二代接班?民营企业是否能够顺利实现权杖转移,平稳过渡的高度。

  是以,我对于将陈黄之争情绪化,敌对化,附会化,甚至带有人身、名誉攻击性的“看客作派”,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均持强烈反对态度。

  无论是黄先生,还是陈先生,其所代表的既是各自利益集团的利益,任何一方的胜负,或者双方妥协后,皆大欢喜的“双赢”结局,都将对我国民营企业“换代潮”带来深远的影响。

  最后,在我看来,陈黄之争中谁是汪精卫式的人物,陈先生不是,黄先生更不可能是。

  这或将是一场没有正义,只有利益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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