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伊莱克斯被判赔偿28万被指过轻

作者: 来源: 2012-03-08 17:34:2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山寨厂商的普遍存在并非厂家的道德观念出了问题,而是一个环境与制度的制约问题。当山寨厂商赔偿的成本远远超出获得的收益时,一个正确的判决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历时多年的真假“伊莱克斯”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经法院判定,来自欧洲的伊莱克斯有限公司(Electrolux)胜诉青岛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Elekes)及其授权生产商和经销商。而青岛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被判改名,并赔偿人民币28万元。

  28万元的罚款过轻

  此前,有媒体报道,“伊莱克斯”的产品质量有问题。

  后经核查,该产品其实是青岛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生产商、销售商所生产、销售的,标识为“Elekes”或者“Ellacks”,与正宗伊莱克斯的商标Electrolux不同。

  除了中文名称一样,青岛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在产品上、产品外包装上、产品手册中及产品功能上均完全模仿“伊莱克斯”产品,而且在实际销售、宣传和推广过程中也“搭便车”似的宣称是“伊莱克斯”品牌,致使消费者被误导。

  日前,慈溪市人民法院判令宁波澳威电器有限公司、青岛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Elekes)停止侵犯伊莱克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判令青岛伊莱克斯电器有限公司更改企业名称,并责令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8万元,且在相关媒体上刊登书面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

  青岛伊莱克斯侵犯伊莱克斯品牌不是一年两年,28万元的赔偿对它的盈利来说可谓九牛一毛。这种对待山寨品牌的仁慈做法实属滑稽。家电专家刘步尘表示,只赔偿28万元等于变相鼓励它去造假。

  对侵权不能太仁慈

  山寨伊莱克斯其实是中国众多企业的一个缩影。目前,我国很多本土的企业都尚未形成自己的风格,一味抄袭模仿,打着别人的招牌,走上山寨的道路。

  这种信奉拿来主义的企业一味地投机取巧,无心做自己的品牌,实际上是目光短浅的表现。长期打着别人的招牌、借着别人的渠道招摇撞骗的企业很难对自己的路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创新,而这些都是企业发展很重要的因素。当山寨面目被撕开,这些企业所拥有的一切也都会被收回去,到那时,又该何去何从?

  同时,中国对山寨企业的纵容也非常不利于中国企业的长远发展。28万元的赔偿无疑是告诉其他一些山寨企业,在中国侵权的成本有多低。但是,这一次,是中国企业侵犯国外品牌,下一次也许就是侵犯我们自己的优秀品牌。实际上,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中国的本土优秀企业被侵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对我们自己的优秀品牌的发展也非常不利。

  此外,试想一下,假如有一天,中国的企业发展壮大了,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被其他国家的一些企业抄袭,却又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又是什么样的心态呢?

  “对侵权不能太仁慈,太仁慈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刘步尘表示。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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