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权案陷持久战:苹果寄望二审翻盘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02:18:5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iPad”内地商标案中,苹果公司一审败诉,日前,该公司已提起上诉。

  2011年12月5日,苹果公司诉讼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索要iPad内地商标权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全部诉讼请求。在这之后,深圳唯冠动作频频,并已将iPad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法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月10日)获悉,苹果对该一审判决不满结果,已经提起上诉,其诉求主要仍是将深圳唯冠持有的iPad内地商标判定为苹果公司所有,并将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苹果肯定是要上诉的,但是否能通过二审翻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向记者分析,依据目前情况而言,对于苹果胜诉并不看好。

  记者昨日向苹果公司询问上诉事宜,苹果公关部负责人未予置评。

  苹果追加被告唯冠电子

  深圳唯冠在一审胜诉后动作连连。

  12月30日,深圳唯冠开始主动出击,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要求国美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及相关广告宣传活动。

  作为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曾向记者透露,深圳唯冠将对苹果打响反击战,据其透露,将先在广东省内向苹果的经销商提起侵权诉讼。

  对于深圳唯冠的先声夺人,国美电器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答辩称,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是判决仍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又把国美电器送上被告席,属于滥诉,在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庭中止审理”。

  实际上,该案件的结果已经成为影响iPad内地命运的首要因素,苹果对此一审结果当然不愿“认命”。

  昨日,记者获悉苹果已经在1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苹果此次提出了几点上诉意见,其中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特区法律判定;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除此之外,苹果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对于苹果给出的上诉意见,谢湘辉律师指出,“新的理由站不住脚”。

  “首先,一审庭审中苹果公司已经同意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判定该案,此次要采用香港特区法律完全推翻了此前自己的认定。”谢湘辉表示,而且事实上商标确权,应该采用注册地法律。除此之外,对于隐名代理一说,谢湘辉认为一审已经作出判决,属于违反真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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