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管理办法:家电维修须明码标价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29 22:45:13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这个管理办法从八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没有取得授权从事品牌售后服务的将被处以三万块钱以下的罚款。专家认为这个办法的出台对于山寨店、收费高、屡修不好等等维修服务行业饱受诟病的顽疾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约束,但是在价格规范方面,还有待出台进一步的规范来给出统一的定价标准。目前,家电市场上冒牌正规家电品牌售后网点的现象普遍,已经成为消费者维修家电的苦恼之一。


  推荐阅读

  国家质检总局:13种电风扇抽查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23日通报指出,质检总局近期组织了对电风扇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有1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部分产品的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李元平在当天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说,此次共>>>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商务部发管理办法:家电维修须明码标价

地址:http://www.lgo100.com/a/zhibo/20111229/147543.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