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控制权内战:黄陈二人都难当赢家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29 21:35:5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陈晓 邹晓春接受央视专访谈国美争夺战

  今天我们来关注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这场短兵相接、火药味十足的商战从爆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火爆程度有增无减。对阵双方,一方是以国美电器前任主席黄光裕及其家族为核心的大股东,另一方则是以国美电器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为代表的管理层。最新消息说,双方将在9月2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展开最后决战,一分输赢。同在国美一个屋檐下的双方为何今天会反目?控制权之争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已经被大股东方面提名担任执行董事的神秘人物邹晓春和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分别接受了《经济半小时》栏目的专访,细说其中缘由。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前前后后。

  2010年8月,盛夏的北京,位于东四环鹏润大厦的国美电器总部,气氛或许比外面的天气还要燥热。

  8月4日晚7时30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收到了创始人兼大股东黄光裕的代表公司发来的信函,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撤销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执行董事职务,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而在监狱等待二审的黄光裕也许未曾想到,不到24小时,陈晓就毫不客气地摊牌,8月5日,国美电器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光裕就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向国美作出赔偿。

  两天的时间,一份动议和一则起诉,把黄光裕和陈晓推向了一轮对决的舞台中央,一场狱内狱外的交战在这个盛夏凌空打响。

  陈晓 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执行董事

  陈晓:这是一种黄先生强烈的个人控制欲望,想凌驾于公司之上,而这个方式今天的国美是不能接受的。

  陈晓,现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1996年创建上海永乐家电。2005年10月,永乐在香港上市。2006年7月,国美电器宣布并购永乐家电,随后进入国美电器担任总裁。黄光裕入狱以后,成为国美董事局主席。

  邹晓春 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候选人

  邹晓春:他(陈晓)的言行已经代表不了我们的利益,保护不了我们的利益,而是很明显的公开的发表说要踢走大股东(黄光裕),这明显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邹晓春,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候选人、黄氏家族代言人、律师。在上市公司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与黄光裕一起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后,获委任为中关村副董事长主持日常工作,更被媒体誉为陈晓的“潜在接替者”。

  如果我们把时钟往回拨四年,这是2006年8月6日一段电视节目,那时的黄光裕和陈晓,刚刚完成了中国家电史上最大的一宗连锁企业并购案,态度友好、气氛融洽。

  主持人:很多业界的朋友包括媒体的朋友,都认为国美和永乐的合并特别像一场婚姻。听到这个消息你的反应是什么?

  黄光裕:我觉得这个评价是很准确的。

  主持人:很准确,是吧。陈先生是不是也觉得很准确?

  陈晓:应该是了,我们可能未来还要共同生活。

  在这之后,陈晓便受邀担任总裁,成为国美电器的二号人物。在鹏润大厦18层,他和黄光裕的办公室完全对称,一样大小,一样豪华;一样的名车座驾;黄光裕在任何场合从来不说国美收购了永乐,而是“国美永乐合并”;他甚至考虑到陈晓是南方人,可能吃不惯北方的饮食,因此特地嘱咐家里的厨师每天多做一份。那时的陈晓与黄光裕可谓相交甚欢,陈晓曾谦虚地对媒体说:“我是以职业经理人的心态到国美工作的。”而黄光裕更是公开表示,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可是四年之后,为什么昔日的蜜月与情意荡然无存?从竞争对手到并肩作战,从惺惺相惜到公开决裂,双方究竟上演了怎样的纠葛?这还要从2008年底,黄光裕入狱后说起。当时的国美四面楚歌,供应商不再供货,银行停止贷款,资金链严重危机,融资成为燃眉之急。

  陈晓:就是说没有融资的话就可能那个时点上就没有国美了。

  当时负责寻找投资者的陈晓告诉记者,在与华平、KKR、贝恩、黑石、凯雷等众多投资者接触后,2009年6月,最终国美和贝恩资本达成协议,贝恩以18.04亿港元认购国美新发行的七年期可换股债券,初步化解了自黄光裕被捕以来的现金流危机。然而,这却成为了黄光裕和陈晓走向决裂的起点所在,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协议的附加条款。

  这些条款包括:首先,国美电器需确保贝恩资本的三位董事人选加入国美董事会,否则属于国美违约;其次,与现有核心团队绑定,如果现任董事会中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也属国美违约。以上两项一旦违约,贝恩资本有权要求国美电器以1.5倍的代价即24亿元赎回可转债。

  邹晓春:贝恩作为一个财务投资者他就提出了三名非执董的名额,还有一个,还要指定一个独立董事,那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考虑,那大股东他要指定多少名董事,还有摩根斯坦利、JP摩根、富达这些股东,是不是也要派董事进来?

  随着再融资协议交割完毕,2009年8月3日,国美董事会宣布委任贝恩资本的竺稼先生、雷彦先生及王励弘女士为非执行董事。至此,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得超过11人的前提下,国美董事会由5名来自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3名来自贝恩资本的非执行董事以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邹晓春:就是数量如此之多而且还捆绑管理层这就已经超过了财务投资者对自己投资安全的这种需求,就很明显有控制公司的这个意图。作为企业领导人陈晓先生来讲,他不能够去答应这些要求,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董事局主席他要考虑平衡。

  但陈晓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告诉记者,贝恩在世界很多地方投资都有类似的条款,并非只针对国美,而且,在当时众多投资者中,能接受大股东股权比例如此之高且不被摊薄的,只有贝恩一家。

  陈晓:正因为他们(贝恩)放弃了类似的要求,实际上对企业的治理的透明度,治理的这种结构的环境变化就有了要求,也就是说他们要更多的董事的席位来确保在公司在治理上是规范的有序的、透明的、公正的,那么这个实际上也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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