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成家电服役期将满建回收处理中心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29 19:43:44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武汉约有6成家电即将超过使用年限,全市目前却没有一家正规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厂。昨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市年内将开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中心,初步选址汉南区。

  家电产品的使用寿命一般为8—15年,据市发改委抽样调查显示,我市即将超过使用年限的家电,占家庭家电总配置的60%左右。

  市发改委环资处高建超处长介绍,目前武汉尚无一家专业、有资质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单位。不少居民的废旧家电,被一些个体商贩回收,私自改装、拆卸、加工后,重新流入社会,极易造成环境污染。

  据称,该中心建成后,武汉的废旧家电将得到专业化回收处理,对环境的损害会降到最低,并能回收再利用其中可继续使用的物质。

  家电产品需标“保质期”

  相关规定实施一年多 多数家电仍未标

  去年5月起,家电产品须标注“保质期”。但记者昨走访见到,目前少有家电按规标示,很多市民对此也不在意。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去年5月开始实施,明确规定,家电产品或其说明书上,应注明其安全使用年限。但记者昨走访多家家电卖场见到,大到空调、彩电,小到饮水机、电风扇,鲜有标注了安全使用年限的。不少顾客表示,买家电更关心价格、保修期,对使用年限并不在意,“用得越久越好,说明质量好。”

  业内介绍,家电品类众多,产品质量各异,很难统一制定具体产品的“保质期”。有销售人员坦言,家电如贴了安全使用年限,标的“寿命”过短,消费者可能怀疑其质量不佳,影响销售。

  据了解,常见家电通行使用年限为,彩电8-10年,电冰箱12-14年,洗衣机12年,电饭煲10年,电脑6年。家电超期服役不仅耗电、噪音大,还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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