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六大条件的销售企业可推荐为家电以旧换新的试点。”昨日,记者从佛山市经贸局获悉,佛山“以旧换新”工作目前已开始进入试点企业申请推荐阶段,销售企业要符合去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等六大条件。
要求条件: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佛山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佛山当地户口,“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
产品和补贴:此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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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佛山]年销额超5亿可推荐以旧换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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