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斗潭的邓女士家里有一台洗衣机已经用了15年了,最近一两年洗衣机运转起来的声音越来越大,但由于用着顺手了,邓女士一直没舍得扔。不过邓女士也有点担心:“听说家电也是有保质期的,我家的洗衣机用了10多年了,是否也过了使用期限呢?扔掉了可惜;继续用,又害怕出事情。”
其实和邓女士这样想法的市民并不少。近日,记者采访了一些用户和家电业内人士了解到,不少市民家中都在使用着一些超期服役的家用电器,对于它们是否应该淘汰,使用者都很困惑。
“超龄”彩电突然爆炸
开化12315指挥中心前几天接到一起投诉:开化的郑先生于1998年1月购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虽然图像有点不清晰,不过凑合着能看。今年7月13日,正在收看的电视机发生了爆炸,炸坏了家中的不少家具,所幸人没炸伤。由于电视机已超过使用期限,郑先生最终未能从商家那里获得赔偿。
市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家用电器虽然是耐用消费品,但不等于是“永久消费品”,到了使用年限也该“报废”。如果超过使用年限仍然使用,除易导致费电、噪音大等外,还会有险情发生。此外,电器“超期服役”导致发生火灾的现象时有发生;电器因电线绝缘层老化会增加漏电的可能性;电视线路老化容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冰箱因密封层老化可能引起氟利昂泄漏;空调内部电机老化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过期家电的存在就像“定时炸弹”,使用者却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爆炸。
说明书上多无保质期
市区于女士对家里电视机的使用寿命是否到期一直心存顾虑,前段时间她翻出了当初购买电视机附带的产品说明书,可是从头看到尾,也没找到该电视机的保质期和使用寿命。于女士又找到刚刚买回一个多月的微波炉说明书,同样也没有找到相关的内容。于女士很奇怪:“大家都知道家用电器有使用寿命,只是不清楚具体的年限,而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该内容竟然是空白。”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衢城的部分家电市场,发现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只是对家电的款式、功能、价格比较关注,很少有人注意家电的生产日期以及使用年限。而且记者发现,几乎很少有家电产品使用说明书把“家电寿命”标注出来,只是把生产日期标在很不显著的位置。
据三衢路上一家电销售人员介绍:“由于家电产品的生产厂商忽略了将产品的使用年限告知消费者,导致购买者在认知上留有空白。”
推荐阅读
今年开始,番禺区1万户市民家庭就试点通过安装高清双向互动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安坐家中通过电视不仅可点播影视节目,还可即时查询交通违章记录、天气预报、银行账户,甚至操作股票交易,市民使用电视不再是单纯被动接>>>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衢州]家电也有保质期 超期使用藏隐患
地址:http://www.lgo100.com/a/zhibo/20111229/143665.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