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电脑各400元/台,空调3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
补贴行为及对象:在长沙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具备长沙地区户口的居民,在交售旧家电后,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收旧台数与换新台数一一对应。收旧不限品牌、型号,换新时可在五类家电中任选。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对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
中标销售企业需过5道门槛。目前长沙各大家电卖场,苏宁、通程、国美等全部符合条件,如无意外应该都将获得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的资格,而家电生产企业的自有销售网点由于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在长沙地区纳税超过500万元,很可能将无缘首批中标销售企业。最迟9月3日,将正式公布中标企业名单,广大消费者也就可以开始进行以旧换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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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长沙】家电以旧换新最迟9月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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