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电“以旧换新”收旧指导价发布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29 19:36:45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日正式对外公布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收旧指导价,在省定指导价浮动范围内,各企业可自行制定收旧价格。省物价局还要求,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一视同仁,不能搞“一货二价”。

  据悉,在公布的全省收旧指导价格中,电视机、电脑、冰箱和空调分不同型号类别划出了不同的价格区间,洗衣机虽然不分型号类别,但价格也有一个浮动空间。有的家电浮动区间小,比如一台旧笔记本电脑,最便宜收20元,最高也就是30元。但有的家电浮动区间就大了,特别是空调,柜机的指导价浮动范围有100元,比如3匹及以上的柜机便宜点可以卖个400元,最高则可以卖到500元。(具体见附表)由各市、县价格部门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导协调回收企业合理制定并及时公布本地的废旧家电回收价格。记者发现,比如扬州市就已经公布了该市的收旧指导价,各品种型号几乎全部选择了上限价格。比如,普通电视机的三个型号分别是40元、70元和100元。

  省物价局还要求,在这次长达9个月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不得采取故意抬高售价以抵消补贴等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对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购买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和同一型号的家电产品,销售企业应实行相同的销售价格,并按新家电实际售价减去补贴金额后销售给消费者;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实价,在销售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有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去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可以多一个心眼,先跟商家谈好新家电的价格再出示以旧换新凭证,这样也是为了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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