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天津市商委流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消费者拿着以旧换新凭证购买家电的情况,家电销售企业不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而让消费者全额付款的行为,违反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是严格禁止的行为。目前本市对此类行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导致处理无据的局面,他们正在加紧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根据消费者对销售企业投诉的次数,对销售企业缴纳的10万元保证金,进行扣减,甚至罚没的处理。
目前,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共有41家,其中有19家旧家电回收企业,22家家电销售企业。消费者在选择以旧换新时,最好先将旧家电卖给中标的旧家电回收企业,拿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再选择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这样,消费者凭证购买新家电时就可以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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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自9月底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以来,截至10月27日,通过以旧换新累计销售家电1114台(件),销售额达到462.48万元,也就是说,该项活动平均每天拉动家电消费>>>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天津]市民家电以旧换新先卖后买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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