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呼和浩特市出台了新的兑付暂行办法。“销售网点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直接垫付补贴款”成为这一新办法中最大的亮点。
据了解,凡具有呼市籍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在呼市境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均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农业户口的认定以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为准。从现在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期间,农户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由财政、商务部门认定的销售网点直接垫付补贴款。
销售网点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查验其相关身份证明,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对完全录入信息和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补贴类家电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直接垫付补贴款。
推荐阅读
11月14日、15日两天,申城经历了夏天到冬天的转变,骤降的气温和连绵的细雨让申城市民直呼,“夏天过完直接入冬,秋天直接被跳过了>>>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呼和浩特]“家电下乡”出台新办法
地址:http://www.lgo100.com/a/zhibo/20111229/143118.html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科技快报
品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