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消息,三联商社今日发布公告称,关于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这意味着,历时2年多的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国美电器真正成为三联商社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三联商社近日从其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处获知,最高院对该案的审查已终结并下发了【2009】民二终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如下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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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三联商社案终审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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