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记者从省内一些家电企业以及家电连锁卖场了解到,企业已经领到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各个企业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择日启动“以旧换新”的活动。
在上周,省商务厅召集了所有的中标企业代表参加了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系统的培训会,省物价局网站上也正式公布了以旧换新活动中的旧家电回收最低指导价格。为了规避中标企业违规操作,省发改委就家电以旧换新中的价格问题专门作出了明确规定,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和未参加“以旧换新”消费者购买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和同一型号的家电产品,销售企业应实行相同的销售价格,并按新家电实际销售金额减去补贴金额后销售给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最低回收价格和前期其他试点地区公布的回收最低价格大体相当。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最低指导价格出台后,多位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此价格明显偏低,一些消费者表示,即使算上购买新机时能够享受到10%的补贴,但是仍然有可能出现补贴加回收价低于旧家电的情况。
对此现象,超臣、成商家电等中标企业负责人表示,到底是参加以旧换新还是直接将家电出售给二手商贩,这是消费者的权利,但是从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方面考虑,还是希望消费者将旧家电通过以旧换新形式处理,这样才能避免旧家电再次流入消费者家中,从而防止出现使用隐患。
鼓励举报
换新中的违规行为
除了公布旧家电回收最低指导价外,发改委等部门还明确要求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不得采取故意抬高售价以抵消补贴等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销售企业销售的同一产品应实行相同的销售价格,应按新家电实际销售金额减去补贴金额后销售给参加“以旧换新”的消费者。
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实价,在销售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为了规避前期试点省市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倒卖以旧换新凭证、先提价虚假促销等违规行为,我省各级价格部门将会加强价格监督,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对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同时还公布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及时举报遇到的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的任何违规现象,从而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鼓励消费者
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此外,所有中标销售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除了正常享受到国家10%的政策补贴外,企业还会针对家电以旧换新出台系列的促销活动,优惠幅度甚至能达到30%,这样算下来消费者享受到的优惠力度将远远大于直接购买新机时能够享受到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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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四川]家电“以旧换新”项目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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