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家电以旧换新本月中下旬启动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29 17:56:20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桂林市将于本月中下旬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业务。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桂林市目前已有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中标广西家电以旧换新业务销售和回收环节,待对中标企业进行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后,此项工作将全面展开。

  今年6月,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在原来的9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上再增加19个省市,并逐步推广至全国。11月,广西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自细则出台之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细则》,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消费者可以到任意一家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任一品种新家电。前提是,在购买新家电时,消费者应向销售企业出示国家统一印制的以旧换新凭证,和交售废旧家电时登记的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并交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将按照新家电的销售价格减去补贴数额后收取货款。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以旧换新凭证由家电回收企业提供。消费者选择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或消费者先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在向其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开具以旧换新凭证(仅限于“双中标企业”,即家电企业既中标销售企业也中标回收企业)。

  “我们正在积极组织桂林市企业进行第二批广西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及回收企业的投标工作,并将对所有中标企业进行一次梳理,稍后将对结果进行公告,以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以旧换新。”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家电以旧换新将有望激发市民的消费热情,但享受此项惠民政策,大家还得再耐心等上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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