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贵港市家电以旧换新业务目前顺利启动。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为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个人购买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总量不超过50台,消费者可以到任何一家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任一品种新家电。在购买新家电时,消费者应向销售企业出示国家统一印制的以旧换新凭证,和交售废旧家电时登记的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并交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将按照新家电的销售价格减去补贴数额后收取货款。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消费者可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选择回收企业,提出旧家电回收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并提供以旧换新凭证;或先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在向其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并开具以旧换新凭证。 (记者李燕清 通讯员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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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广西]贵港市启动家电“以旧换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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