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买家电遭二次收费律师称事前要留心

作者: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29 16:53:55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市民在买家电的时候,常常为能打折而欣喜不已,但是欣喜过后却发现,家电在安装的过程中,还需要被收取一些辅件器材的钱,这样一算下来,根本就等于没享受折扣优惠,这就是人们常常遭遇的“二次收费”。

  市民程先生花8000多元买了一台某品牌LED平板彩电,彩电送到家后,因为这位市民想把电视挂在墙上,最后支付了100元的挂架费。家住巴黎春天的杨先生才搬的新家,家电也是新购买的,也存在着“二次收费”的情况。“购买的某品牌液晶电视,一个挂壁架就要200元。而电热水器,进出水的阀门也要50元一个!”杨先生认为,这些费用应该都包含在“一次消费”的钱里面,而不应该额外再收费。

  据一家商场销售液晶电视的销售人员介绍,如果不要折扣,可以送电视机底座和挂壁架,但是如果要折扣就没有这些了,需要另外算钱。

  据了解,“二次消费”在家电行业中普遍存在,已经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这些商家打着活动优惠的旗号,但到最后消费者还是没有得到任何优惠,相反,可能花的钱却更多了。

  那为什么在安装过程中常常出现“二次消费”的问题呢?我市一家家电商场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如电视支架等各种电器辅件的价格也在增加,厂家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这部分额外消费就摊到了消费者的身上。

  现实的情况是,对于这种“二次消费”,一般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的时候,商家往往是不告知,或是告知可以自愿选择,但是等商品送到家,一些安装辅件是必须要有的,也就理所当然地产生了“二次消费”。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圣海表示,家电“二次消费”目前尚缺乏监管,应该说,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即使是已成为行业的惯例,最多也只能称为潜规则,不会被社会认同。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留个心眼,问清家电安装时是否另外收费,并要求对安装的收费项目予以明示,保障自己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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