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1:购买家电有门道七个问题很重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电产品的不断丰富,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售前的促销活动及售后的维修服务存在的诸多弊端也表现突出。家电消费更应讲科学,购买电器时要注重实用性,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更不能贪图便宜去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商品,保持冷静的心态,避免上当受骗。
一、尽量在信誉度高的大型商场或连锁店选购品牌产品。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比较有保障。
二、经过安全认证或质量认证的产品才会考虑。安全第一,超低价格电器慎重购买,可能存在严重的隐患,威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理智消费,按需购买,不盲目跟时髦。不被所谓的新名词、新概念忽悠,从经济和适用的角度出发来选购家电,不片面追求一些时尚的东西。
四、慎重对待促销活动。不要只看价格忽视质量,因为促销产品可能是通过使用低等级零配件,降低工艺水平生产的廉价机型。要警惕商家借降价之名清除库存产品。
五、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过长的家电会导致自身的元器件有一定老化,会影响其正常的使用寿命。
六、要细心验货。送货上门的电器,要开箱验货后再签字,防止出现问题商家找借口拒绝退、换货。
七、勿忘索要凭证。主要是发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尤其是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首要条件和重要证据,切不可图省事而不要发票,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法维权。
警示2:家电报修须谨慎山寨售后问题多
消费者刘先生家中购买的全自动洗衣机出现故障,由于当时无法找到保修卡,刘先生在网上搜索到一个号称该品牌洗衣机的专业维修的网站,网站内图文并茂,看似十分正规,下方还有800打头的“售后维修服务热线”号码。拨打电话与对方说明洗衣机故障后,对方派了工作人员上门维修,经查需要更换一个电容器,要价400元,没想到维修后才过了几天,洗衣机又坏了。刘先生找来懂家电维修的朋友查看后说,更换上去的部件不是品牌新品,而是翻新的旧品。刘先生很纳闷:明明是售后维修,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朋友告诉他,上门维修洗衣机的,很可能是山寨维修点的人。后来仔细看售后维修单才发现全部是手写的,并且没有任何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消费者怎样才能联系上正规的家电售后维修呢?建议消费者不要到网上去简单查询品牌的地区维修部,或直接问本地的114查号台查询,也不要与以前维修过的维修服务部或维修人员直接联系,因为厂家特约维修部每年都可能变动、调整。正确的联系途径有三条:首先查看保修凭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外观上是否公布有生产厂家统一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其次到销售商店去该品牌销售柜台查询厂家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第三是到生产厂家的官方网站上去查询该品牌统一的专职维修服务联系方式,向他们报修由他们安排。此外,品牌售后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维修服务时,一般会着公司的统一服装,并且应佩戴工作牌。如消费者对维修人员身份有疑问,可以查看维修人员的工作证,或者致电品牌售后核实。维修完成后,消费者要保存好维修记录并索取收费项目的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投诉。
警示3:“包修”“保修”要分清
前不久,消费者张女士家的空调不制冷了。当初买空调时看中的是企业承诺10年保修,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虽然给品牌售后打电话后维修人员很快就上门了,空调也很快就维修好了,但维修人员却坚持要收200多元的维修费。张女士提出质疑,维修人员解释说她买的空调已经过了1年的免费包修期。保修10年不是免费包修10年,是保证维修但要收费。张女士拿出企业提供的保修证一看,上面果然写着“整机售后包修1年、主要零配件包修3年”。
调查中发现,有许多消费者都分不清“包修”和“保修”的区别,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意义却大不相同。“包修”责任是由国家特别规定的。“包修”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指明是最低限度。“保修”是属于有偿收费概念,一般是指收取零件成本费,不收维修费用,跟“包修”全免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保修”责任是企业自定,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的阐述。
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保修”的有效期限:“保修”有限期限按整机和主要部件分别标注。对超过“包修”最低期限,甚至超过产品安全使用寿命或正常使用寿命,甚至“终身保修”的产品,要特别考察判断厂家的信誉度和保障能力,在十年或更长时间后“保修”时候的兑现能力。另外,有时宣传广告写的期限很长、条件极其优惠,但是隐含有限定条件,比如商业活动促销期间或只针对某些特定品种型号等,一定要看仔细和全面,不要受误导。还要注意索取有效的“保修”凭证,要注意凭证上写的内容确实与口头承诺的“保修”责任是否一致,“保修”的促销宣传品也是凭证,要特别注意留存。
警示4:收费标准问清楚家电维修不糊涂
消费者李先生反映,家中一台42英寸等离子电视机使用一年多就发生了故障,黑屏无法启动。联系了说明书上标示的一家特约维修点,对方在电话中简单询问了故障,随后告诉李先生,由于已过了包修期,维修费必须自理。其中上门费50元、检修费350元,如有零件更换,材料费另算。这样的收费,超出了消费者的心理预期……
很多消费者会经常遇到这样的困惑:大件家电配件价格高,维修费用贵。如液晶电视显示屏出现问题需要更换,其费用往往会占到产品价格的一半甚至更多,感觉很不划算;产品过了“三包”期后报修,行业规定一般有上门费、维修费、检测费、零件费等费用,但具体内容不一致:有的品牌售后任何时候都不收上门费、而有的上门费则按是否在市区或按公里计算。维修费用虽然是按家电的类型、尺寸大小、当地物价水平和行业协会标准而定,但各家电售后维修费收取不一致,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提醒消费者,当家电出现故障后,在找品牌的售后服务网点维修时,在电话里先问清收费标准或进店里查看。物价部门规定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维修价目表》和《零配件价目表》,也可以通过公示栏、手册、电脑触摸屏和滚动屏幕等方式,将维修项目、标准予以明示。提供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当在服务前向用户出示与经营场所公布的价目表内容相一致的维修项目和标准,便于用户查询。上门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还应标明上门服务费。家用电器维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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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河北]避免上当消费协会发布家电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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