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消费者肖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由于商家推迟安装空调,导致他购买的空调失去了家电“三包”规定的15天换货期限。
肖先生购买了一款空调挂机,当时商家口头承诺几天就能送货安装,可几天后也没见安装工人上门。打了几次电话催促商家尽快送货,每次商家都说,现在厂家货源紧张,过几天就能到货。20天过去了,商家终于上门把空调安好,当场试机后却发现空调不制冷。刘先生认为还没用就坏了,商家应该给换个新的。商家却认为,刘先生的空调只能维修、不能换,因为已经超出了15天的换货期。
入夏以来正是空调热销期,有的经销商因人力不足或断货等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安排车辆和人员上门送货、安装,不仅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也导致消费者错过了家电“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权益。
【按照规定,空调的“三包”期是自购买之日起计算,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可退货,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可换货。如果商家延迟安装,消费者就可能错过退换货机会。为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要求商家在发票背面以书面的形式写清楚送货安装时间,并约定好商家在延迟送货的情况下,“三包”期应从安装之日起相应地往后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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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福建]商家推迟空调安消费者错过换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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