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彩电专利池在深圳组建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4-23 17:07:31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深圳市201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事件终评备选五:

海峡两岸彩电专利池在深圳组建

推荐人:朱谢群 推荐单位: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

评选事件简介:

2011年,在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彩联)组织协调下,大陆彩电骨干企业TCL、康佳、创维、长虹、海尔、海信、厦华等与台湾工研院及台湾彩电企业分别在北京、厦门、深圳、新竹等地召开研讨会,展开了两岸彩电知识产权的一系列合作。如:2011年5月5日,中彩联会同大陆八家彩电骨干企业与台湾工研院及台湾彩电同业促进会多家成员在深圳就海峡两岸知识产权合作举行第三次会议,仔细深入磋商两岸彩电知识产权合作事宜形成合作共识。6月月16日在台湾工研院,中彩联与台湾彩电同业促进会就联合制定标准和知识产权合作进行了第四次深入研讨;研讨会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作为两岸彩电产业合作的指导方主持了两岸彩电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台湾彩电同业促进会、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两岸彩电行业知识产权合作的执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台湾工研院董事长和各级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及两岸彩电业者数十人出席签字仪式,见证了两岸彩电行业知识产权合作平台的成功建立。8月15日和12月20日中彩联及大陆彩电企业与台湾工研院及台湾彩电同业促进会成员又分别在深圳和北京就专利联合运营及制定智能电视标准进行深入的技术分析与研究,得到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充分肯定。

中彩联专门负责彩电知识产权共性问题的解决,已建立大陆地区“彩电专利池”,彩电出口专利付费集体谈判也有较好效果;鉴于台湾工研院和台湾彩电同业促进会在台湾地区拥有较强的彩电技术及专利开发能力,在台湾地区彩电企业中有较大影响力,且台湾地区彩电企业有大量产品出口,海峡两岸业者决定在彩电技术标准制定、组建海峡两岸彩电专利池、联合对外谈判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一年来,在中彩联组织协调下,海峡两岸彩电行业知识产权有效合作,为推动大中华区域彩电行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事件点评:

在当前全球彩电产业发展和制度架构下,为发挥海峡两岸彩电行业的优势互补,推动大中华区域特别是海峡两岸的彩电知识产权合作,中彩联全力组织协调两岸彩电业者取得重大突破,最终确立了专利联合运营、标准联合制定、对外联合谈判等创新运作机制,使两岸彩电行业实现了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减少了大中华区域彩电产业进军国际市场的后顾之忧,显著提升了联合竞争实力,步伐更加稳健;同时也为其他领域的两岸知识产权合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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