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何以“变脸”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4-12 15:05:3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舆论关注的“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发15天后,河南省漯河市政府才首次对案件中的枪支问题表态,称“枪支为玩具枪”。可就在当天深夜,漯河市政府又改口称,枪支为“有杀伤力的金属枪”。本应十分严肃的调查结论如此“变脸”,不禁令人怀疑个中缘由。

作为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带人劫持并殴打了包括媒体工作者在内的多名人员,性质十分恶劣。面对几近沸腾的舆论,漯河市政府有责任更有义务尽快查清事实,公布真相,惩处责任人,尤其是牛豪“持枪行凶”问题。

然而,案发后半个月,漯河市政府一直保持沉默。姗姗来迟的表态又在几个小时内仓促“变脸”,对涉案枪支的认定出现“戏剧性”变化。人们不禁要问,在案件中造成致人受伤的枪支,为何被认定为“玩具枪”?几个小时后改口的所谓“有杀伤力的金属枪”究竟是什么东西?

政府调查结论前后矛盾,不仅没有达到制止流言、消除猜测的目的,反而使整个案件更加扑朔迷离,让公众对这起刑事案件背景的复杂性心生疑虑。作为地方政府,无论出于职责还是维护自身公信力的目的,都应及时看到问题的严重性,严肃彻查。

漯河市政府在前后两次表态中都提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调查组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及时公布案件进展”。若果真如此,何以在涉案枪支认定这样常识性的问题上“犯难”?当务之急,不仅应以透明翔实的调查结论赢得公众信任,更应查一查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复杂利益关系及不正之风。

政府公信力的树立需要长期、艰难的过程,动摇甚至倒塌却在瞬间。“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涉及干部作风和群众根本利益,在类似事件处理上,决不可敷衍了事。(秦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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