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高薪”又如何?

作者: 来源:未知 2012-04-12 11:47:5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月嫂”还是一个出现时间不算长的职业,属于家政服务中的一种。正因如此,对于该职业的报酬,人们习惯性地把其与简单体力劳动的保姆职业相印证,对于月嫂的高收入表示惊诧。

但是,在产妇的月子里照顾大人和婴儿,却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关系到大人和孩子的健康甚至生命。所以在月嫂职业出现以后,月嫂的价格水涨船高。有报纸称,京沪等地月嫂的最高报酬已达1.5万元左右,有人惊呼已超过了医学博士,认为是天价、是泡沫,需要整治。

其实,即使京沪等地真有月嫂工资达到1.5万元,并不能代表这两地该职业的整体薪水就达到了这个高度,能拿到这个工资的恐怕还是凤毛麟角。据披露,北京60%的月嫂每月收入在5000~8000元,20%的在8000元以上。

不过就算月嫂的收入普遍到了每月1.5万元,笔者也不认为那是泡沫。

就拿与所谓的医学博士的对比来说,那种认为月嫂收入超过前者就不合理的观点笔者认为是错误的。且不说多数医学博士的工作对其职业来说,其实也是一些常规性的工作,而术业有专攻,月嫂的工作对于医学博士来说,也未必就能完成。

进而笔者认为,试图打压月嫂“高薪”,正是多年来中国社会劳动分配体系失衡的表现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后,一度社会极度轻视脑力劳动,而近来的30年则又极度轻视体力劳动。其实,过度轻视体力劳动和过度轻视脑力劳动都是有害的。解决的办法,是用公正的市场来解决各职业在工资等分配上的失衡现象。目前月嫂市场没有较多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其工资水平近年来的上涨,正是向其合理的均衡价格的回归。

而月嫂市场工资水平的合理上涨,正可以推广到其他职业的劳动力市场上。在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目前市场发育程度很不完善,其整体工资水平还处于偏离劳动者价值的程度。

目前各地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的工资水平的确定,许多还仅仅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水平来作为基准。而最低工资水平,应该是指付给那些只能从事极为简单的工作、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群的工资,绝对不能作为从事一般工作、身体和智力正常的劳动者的基准工资水平,这样的劳动者应当得到更有尊严的工资,即能够在当地靠这个工资不窘迫地养家糊口。

如果要让低端服务业和制造业从业人员的工资达到有尊严的工资水平,必须纠正体力劳动低贱和该当承受低工资待遇的错误观念。在这一点上,海外蓝领阶层的工资待遇水平值得我们学习。在目前环境下,政府部门应当乐见体力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在市场作用下向均衡水平回归。(作者单位:东航国际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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