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住着的房子突然被告知已经易主,原来丈夫偷偷卖了房产,还做了个假房本摆在了家里。刘女士一怒之下将丈夫和买房人一块告上了法院,认为丈夫恶意交易,主张房屋买卖无效。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这样一出怪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因买房人不能证明自己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判决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领噪音补助 假房本被没收
原告刘女士和被告张先生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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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张先生一家三口一直居住于此。今年1月,刘女士拿着家里的房产证去领取噪音补偿款时却意外发现,房产证竟是伪造的。这张假证随即被房管部门没收。
丈夫背妻女 偷卖自家房
刘女士后来才知道,房子早被丈夫于2009年5月私自卖给了一名姓赵的男子,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为了隐瞒家人,张先生在卖房后还伪造了一个假房本放到了家里。
事发后,张先生就躲了出去,一直没回家。更蹊跷的是,作为新房主的赵某也从未找上门来要求收房。如果不是这次去领噪音补偿款,刘女士母女仍被蒙在鼓里。
一家人赖以居住的唯一一套房产已经到了别人名下,刘女士母女自然难以接受,愤而将张先生以及买房人赵某一起诉至法院,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丈夫已离家 审理未到场
刘女士递交诉状后,法院却一直联络不到张先生本人,就连刘女士母女也不知道张先生去哪了,法院只得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
10月25日开庭,张先生依旧没有出现,法院缺席审理。张先生的兄妹也表示,自今年春节以后就一直没见过张先生,原来还能电话联系,但7月份以后电话也打不通了。他们认为,张先生离家可能跟房子有关。
25日庭审结束后,法官让张先生的家属再试试联系他,希望张先生到法院阐明情况。
一平5000多 价格明显低
开庭时,买房人赵某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出庭。代理人称,赵某买房共花了66万,其中贷款45万,都已付给了张先生。两人是通过个人交易完成,没有通过中介。代理人认为,赵某属于善意取得,不同意合同无效。
但刘女士母女二人从房管部门调取的房屋买卖合同显示,该房的交易价格是39.5万元,平均一平方米才5000多,明显低于市场价。母女二人认为,张先生和赵某之间是恶意交易。在房价的问题上,赵某的代理人虽然主张是66万,但却没有提交法庭任何证据。
托人捎说明 “没脸见家人”
记者了解到,一直不肯露面的张先生前两天托人到法院交了一份情况说明。
张先生自述,他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因为缺少资金需要贷款,当时朋友给他支了一招,用房子做抵押。张先生当时没明白是要卖房,就将房产证交给了朋友,后来才知道房子卖了。买房人赵某也是朋友引见的。不过钱确实贷到了,生意也正做着。每月还贷还是他们自己还,赵某实际都不管。张先生称,直到现在他也没明白这中间是怎么操作的。
张先生说,他一直没回家,就是觉得没法跟家人交代。法官通知他今天开庭宣判,张先生说他不想来,自觉“没脸见两边的人”。
法院缺席判决 认定交易无效
上午,因张先生没有到庭,法院缺席宣判。
朝阳法院认为,涉案房屋系张先生与刘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与赵某就涉案房屋进行交易,应当征得刘女士的同意,否则即是对涉案房屋的无权处分。而赵某只有在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方可善意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
但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张先生将涉案房屋出售后,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书放在家中,表明了其存在故意隐瞒刘女士出售房屋的行为,构成对涉案房屋的无权处分。赵某花39.5万元购买涉案房屋并非合理市场价,赵某也未就其主张的实际交易价格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不能认定赵某系以善意第三人的身份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先生和赵某之间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受理费7225元由被告张先生负担。
听到判决后,张先生的女儿脸上露出了笑容,结果令她很“满意”。
庭外采访
女儿表示相信父亲
昨天,记者与张先生电话取得了联系。对于卖房的事张先生不愿多谈,只说自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卖房是您自愿的吗?”记者问他。“那肯定不是。”张先生回答。
“哎!哥们儿之间的事不想说太多,也说不清楚。”在记者的询问下,张先生几次欲言又止,语气颇为无奈。张先生说,他不说是不想伤哥们儿,不去法院是想在家人、朋友间“两全”。“现在只要房子能要回来就行了。”
今天上午,女儿张某说,父亲到现在也没回家。“你会不会觉得父亲把你们骗了?”记者问她。“不会,我还是相信我父亲的。”女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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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瞒妻儿卖房被宣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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