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慈善法草案:以个人名义发起公开募捐属违法

作者:乐购科技 来源: 2016-03-10 16:26:34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历经10年立法之路,慈善法草案于9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并经两会各代表团的审议。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法律,因此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中,最受广泛关注的内容莫过于个人是否能够募捐。这也是近段时间在慈善领域讨论最多的话题。

  那么,个人到底能不能发起公开募捐呢?

  鉴于互联网的便利性及传播速度快、覆盖时空广等特性,经常会有人就某个事件在网上发起公开募捐,因此也会受到社会的热心帮助,但在这其中不乏诈骗行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慈善法草案现行的相关规定,个人公开募捐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根据慈善法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也就是说,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而不是特意针对某一个人进行募捐。

  如果今后仍有人以个人名义发起公开募捐,则会受到相应处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也是如此。慈善法草案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同时,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遇到困难如何求助筹款才是合法的呢?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是的,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公益慈善中来,国内公益慈善事业也因此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因此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鉴于互联网的虚拟性易发生网络诈骗现象,对于不具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通过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这一规定显然更合情理,也更利于国内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致力于为国内公益慈善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借助于互联网的便捷性,安心公益通过与国内知名抗癌组织抗癌公社以及民间爱心组织岚河民间爱心社联手合作,缓解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及圆更多孩子的上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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