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微博侵权第一案终审:侵权人被判登报道歉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2-03-30 12:51:12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备受关注的“江西微博侵权第一案”在江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认定通过网络微博公布他人个人信息的抚州女子杨某侵权行为成立,判令其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函。

近日,备受关注的“江西微博侵权第一案”在江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认定通过网络微博公布他人个人信息的抚州女子杨某侵权行为成立,判令其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函。

2011年12月,抚州市临川区市民吴某因发表一则微博与杨某在网络上展开了一场“口水仗”。杨某通过其注册的“透明杨小喵”微博上对吴某进行人身攻击,并公布了吴某的真实单位、姓名、手机号,将一些包含损毁内容的文字发到吴某的单位官网、领导和同事的微博上。随后,吴某以杨某的微博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将其诉诸法庭。

今年3月16日,临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杨某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停止对吴某的侵害行为,删除刊登在微博“透明杨小喵”上对吴某的评论内容及吴某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杨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微博“透明杨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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