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作家王莘(棉棉)诉谷歌中国网站“图书搜索”栏目侵犯其著作权案在市一中院开庭。
王莘,笔名棉棉,被媒体称为中国年轻一代最有前途、最具震撼力的作家,代表作有《盐酸情人》、《糖》等。2009年,王莘发现,谷歌中国网站“图书搜索”栏目收录了其作品《盐酸情人》,在没有得到其许可的情况下,网站将作品扫描上网并供不特定访问者查看下载。王莘认为,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谷歌中国)和谷歌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拥有的著作权,因此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200余万元。
谷翔公司认为,目前无法证明原告王莘就是“棉棉”,即使证明王莘就是“棉棉”,也不能证明其对涉案的《盐酸情人》这本书的所有作品享有著作权。“里面的序言是另一个作家写的。”但被告代理人承认,该书除序言之外的其他作品著作权归棉棉所有。
此外,谷翔公司认为自己只是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是搜索链接服务,在得知存在版权争议后,对相关页面进行了删除,“已经尽到了义务”。
谷歌公司认为其属于美国公司,且其实施的复制行为在美国完成而非在中国,“而这种行为在美国并不违法”,因此不能用中国的著作权法评价谷歌公司的行为。
庭审结束,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但都未拿出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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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棉棉诉谷歌侵权案开庭 双方表示可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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