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京东商城进入医药B2C领域引起满城风雨。对于未取得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电商构筑第三方平台在网上向个人销售药品是否合法一事,至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都没有明确表态。但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对此事表明立场:不得通过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交易网站进行交易。
今年6月,淘宝商城医药馆正式上线,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洲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与云南白药大药房等五家医药公司成为淘宝医药销售平台的首批合作伙伴。7月,京东商城也表示将注资九州通旗下的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并将与后者共同开展医药类B2C业务。但由于这种为网上药店提供平台向个人销售药品的平台只取得了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并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为此,电商涉足网上药店卖药的合法性备受争议。
虽然国家药监局对此没有明确表态,但是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网站存在未取得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向个人销售药品的情况,并约谈了北京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九家网站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药监局的要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不得通过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交易网站进行交易。北京市药监局方面表示,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网站的监管,对网上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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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电商网上卖药 合法性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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