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马云的多事之秋:商业道德受拷问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06:04:44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对于支付宝股权转让风波,马云辩称,这是“一个艰难、不完美但必须要做的决定”;对于“淘宝商城事件”,马云在一次媒体见面会上不无沮丧地表示,“我不是什么盟主、英雄、教父,我只是一个从杭州奋斗出来的创业者。”

对于曾经的“创业教父”马云(微博)来说,2011年绝对是一个多事之秋。从5月份发生的支付宝(微博)股权转让风波,到10月份发生的“淘宝商城(微博)事件”,都让马云备受煎熬。

对于支付宝股权转让风波,马云辩称,这是“一个艰难、不完美但必须要做的决定”;对于“淘宝商城事件”,马云在一次媒体见面会上不无沮丧地表示,“我不是什么盟主、英雄、教父,我只是一个从杭州奋斗出来的创业者。”

然而,舆论却普遍认为,不论是支付宝事件还是“淘宝商城事件”,都表明马云是一个喜欢擅自改变游戏规则的人。

马云的腾挪术

2010年8月,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单方面终止了与该集团两大主要股东雅虎和软银的“协议控制”,将与外资股东共同所有的集团核心资产之一“支付宝”转入自己控制的私人企业名下,由“中外合资”变成“内资”。

该次股权转让直到2011年5月份经雅虎披露才公之于众。由此,马云导演的这一手“腾挪术”引发了阿里巴巴(微博)和雅虎的口水战。雅虎公司称,支付宝股权转让并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的批准,甚至他们都不知情。支付宝股权变更在2010年8月完成,但他们直到2011年3月31日才得到通知。

对于董事会没有授权和不知情的说法,马云声称“做的事百分之百合法、百分之百透明。如果说董事会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悄悄就给办出去了,这事情有人会信吗?”尽管马云强调雅虎和软银对支付宝股权转让的事情是知情和允许的,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股权转让的前提是外资通过“协议控制”仍然是支付宝的股东。

至于单方面终止“协议控制”的原因,则是为了尽快拿到支付牌照,因为根据央行的规定,支付宝若要获得支付牌照,不能由外资绝对控股。马云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央行到现在还在问我们到底有没有协议控制,别人肯定有协议控制的,我不管,别人犯法,我们不能犯法,我们不能这样做。”

事实上,央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其实不排除外资,只说“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但马云表示“等不及”,还声称:“如果我们按外资走,等两三年后另行规定出来,别人都走了两三年,那是怎样一个态势?”

即便马云的理由成立,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后果是,面对既成事实,作为共持股阿里巴巴集团70%股份的两大主要股东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最终不得不选择坐下来与马云签“城下之盟”,寻求补偿,而马云则成为该事件的最大受益者。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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