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限价电影票引争议 团购网和消费者遭殃

作者:IT新闻网 来源:IT新闻网 2011-12-30 04:16:29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华建明律师表示,广电总局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反垄断法,并且侵害消费者利益。梁艳艳律师认为,电影票价应该由市场自由竞争决定,而不是采取行政干预。《指导意见》一旦实施,一些采取团购电影票的消费者将会选择其他方式观影。

【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慕习 叶舟)国家广电总局的每一次禁令都会像一场飓风席卷全国,近日,一个电影票限价令使广电局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日前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称,各地将分别制定电影票价指导价格,其中会员票、团体票不低于影院挂牌价格的70%。

目前,《意见》还未正式实施,但已经引起全国人民的热议。

广电限价电影票引争议 团购网和消费者遭殃

涉嫌违法 侵害消费者利益

对经常网购电影票的网友来说,国家广电总局的《指导意见》无疑是一个噩耗,网友们已经习惯了3折甚至1折电影票,突如其来的政策让网友觉得十分“坑爹”,甚至放言一涨价就转投网络下载和盗版怀抱。

有网友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广电总局应该想办法抑制电影票价,而不是限制会员票和团体票的价格。国内电影票的定价本来就比国际平均票价高,如果定价偏低的话,就不需要用会员票和团购票了。

华建明律师在接受IT商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广电总局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反垄断法,并且侵害消费者利益。

华建明认为,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任何个人及相关行政机关都不能干预固定产品价格,除非关系民生问题,比如粮食商品,由政府定价机制定价,广电总局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反垄断法;电商也好,电影院也好,价格的差异是市场竞争允许的;电影票限价令侵害消费者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在接受IT商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广电总局限价不会产生任何作用,都是为了维护广电及电影产业的利益。

广电总局的限价令影响市场自由竞争,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艳艳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电影票价应该由市场自由竞争决定,而不是采取行政干预。《指导意见》一旦实施,将对消费者产生重大影响,一些采取团购电影票的消费者将会选择其他方式观影。”

艾瑞咨询分析师王亭亭在接受IT商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会认为7折电影票太高,会觉得不值,不去影院看电影;另外,影院因为票价高、部分电影评价低而卖不出场次座位,《指导意见》会对目前电影票市场的定价系统形成挑战。 上一页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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