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消息,全国政协委员、神州数码董事局主席郭为今天公布2012年两会提案,郭为建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以下是提案全文: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为互联网服务保驾护航
【提案者】郭为
【内容】
一、现状分析: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已超过5亿,增长速度居世界第一。 当前,美国等多个国家都在加快信息安全立法进程,而我国现有信息安全立法层级较低、没有形成体系,难以适应信息安全形势发展需要。然而,近期出现了一系列个人信息滥用和个人隐私泄漏的问题,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日益凸现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呼唤加快个人信息安全立法。
二、鉴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加快个人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
公民个人信息包含潜在的商业价值,一旦被恶意获取,社会危害大。建议加快个人信息安全立法促使相关机构及企业对用户的数据信息完整性保护、隐私权保护提出严格的要求。其中,政府部门作为公民个人信息最大的拥有者,应高度重视在个人信息应用方面的管理,一旦发生政府部门泄露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定要严肃处理,以表明政府保护个人隐私的决心。为公民网上活动和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二、立法应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公民身份体系并逐步推动网络实名制的真正实施。
欧盟、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政府都在加紧制定本国的网络身份战略,我国也应当着手建立起自己的网络公民身份体系,借鉴我国金融信用体系的经验,由政府设立专门部门进行主导和管理,建立统一的公民身份标准、网络身份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为互联网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的安全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另外,实名制是未来网络世界的大势所趋,是网络诚信体系建立的基础。为此应当首先通过立法保护实名信息的安全,避免公民因提供实名信息而受到利益侵害;其次,应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的作用,鼓励企业提供互联网服务时采取用户实名制,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提升网络诚信;最后,要加强网络实名制的社会讨论与宣传,引导公众对网络实名制的思考和参与,最终形成统一认识。
第三、立法应该建立信息安全产品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
鉴于我国高端防火墙、操作系统、云平台等信息关键技术及相关产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立法应该建立信息安全产品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进入政府供应链。同时,政府应加大力度支持国内相关核心技术及产品研发和应用。
第四、应加大防御监管机制的建设并修订相关法律
信息安全的有效建立不仅仅在于技术与产品,而在于一整套主动的防御措施,建议针对黑客行为等网络安全威胁,需要加快修订法律、量化定罪量刑标准,加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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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为互联网服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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