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咸鱼)今天是3月14日,明天就是3·15的日子,3月初《IT商业新闻网》就开始紧锣密鼓的整理网购以及团购网站消费者投诉的案例,并开展消费者电子产品3•15维权调查活动。通过在线投诉、邮件投诉、电话投诉等方式陆续收到了许多消费者的投诉案例材料,我们将对这些投诉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并选出具代表性的案例与网友分享。
在网购诚信系列篇章中,今天推出的是淘宝购书遭遇掉包,客服借口过期无法受理。
3·15网购诚信篇:淘宝购书遭掉包 客服推脱
淘宝网简介:
淘宝网是亚太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10日投资创立。淘宝网现在业务跨越C2C(个人对个人)、B2C(商家对个人)两大部分。截止2008年12月31日,淘宝网注册会员超9800万人,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网购人群;2008年交易额为999.6亿元,占中国网购市场80%的份额。
投诉案例精选
案例:淘宝购书遭遇掉包,客服借过期为由拒不受理
现在讲述张先生网购的遭遇。今年1月,张先生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台版书店”的实名认证店铺购买了一本二百多元的小说,书收到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定的书,打开后发现竟然是一本齐白石画册。同期这本书商家在邮寄的时候给邮寄错了,寄了一本别人的书。
了解到自己的书同别人的书在邮寄的时候搞错了,张先生接受了卖家意见,卖家让张先生同另外一个邮寄错误的买家联系,通过快递方式将书对调邮寄一下,邮费由卖家出。考虑到卖家只是无心地“乱点了鸳鸯谱”,张先生接受了这个建议。然而就在自掏了20元快递费,成功和另一位买主交换图书后,张先生却再也联系不上卖家。无奈之下,他只好把情况反映给淘宝网。
张先生表示,自己在给淘宝客服打电话时,对方回复说,这个事情已经过了15天了,过了15天就不是他们的责任了。淘宝客服给张先生的答复就是他已经超过15天了,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内。
张先生认为淘宝上的卖主是实名认证的,淘宝有责任继续把事情解决了而不是推卸责任。在媒体记者介入后,淘宝网客服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淘宝客服表示,根据他们那边的规定,凡在淘宝网购买商品,交易成功的0-15天,收到货物不满意可以发起投诉维权一旦维权期过了的话再次维权就很难了。
中国消费者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此发表看法称:“ 我认为淘宝网设计的消费者救济规则不完善不合理,因为网络平台是你提供的,我通过你去选择电商,出现问题了你要承担责任或者帮我解决。是十五天还是20天不应该拘泥,应该是解决问题,设计合理的解决时效。实际上解决起来很容易,商户会有保证金,可以按一定规则扣保证金,谁的责任谁承担,店铺没有承担,淘宝可以先行承担,再去追偿,这样才是合理,人们才放心去网络消费。 ”
常年关注网购维权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赵占领认为:
“交易平台目前法律上没有固定它要承担什么义务,或者很少,但是从交易平台的生态环境地位来讲,它非常重要,它是规则制定方,也是最有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方,所以从它自己的维护声誉和社会责任,他应该起到这样的作用。”
小编评价:
目前国家工商局正在考虑建立网络经营者的“黑名单”制度,如果发信啊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提醒工信部门关闭网站,并在全国范围内对其实施网络市场的禁入。淘宝作为平台,应该承担一定义务,不应找各种借口推脱,作为大企业,这样做有伤用户及消费者的心,对自己未来发展也极为不利。很简单的事情,有时候执行起来也未必复杂,对商家的违规行为一味放任,最终不利于自己企业的发展。
IT商业新闻网3·15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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